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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7月28日 星期六

    《老子》训诂三则

    作者:徐山 《光明日报》( 2018年07月28日 11版)

    始制有名

        “始制有名”一句为《老子》第三十二章文,现将通行的王弼本《老子》第三十二章引录如下:

        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第三十二章)

        其中的“始制有名”,河上公注:“始,道也。有名,万物也。道无名能制于有名,无形能制于有形也。”其中的“始”应为开始义,不过“始制有名”一句的主语则是章首的“道”,而“道无名能制于有名”的训释,增词为训,则不足信。王弼注:“始制,谓朴散始为官长之时也。始制官长,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故始制有名也。”王弼以第二十八章中的“朴散”义训释,得之。不过“始制有名”中的“制”的含义究竟是什么,仍有深究的必要。

        “始制有名”一句所在的第三十二章和之前的第二十八章,在文义上两者有相连之处。以下是通行的王弼本《老子》第二十八章的内容: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谿。为天下谿,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第二十八章)

        上述第二十八章中的“故大制不割”一句误读至今。我们认为,“故大制不割”中的“制”用的是“制”一词的本义,即截割木材义。“大制不割”的字面义即大手笔地截割木材(反而)是不割。“大制不割”四字格句型属于《老子》第七十八章论及的“正言若反”的表达形式,就“大制不割”而言,在世俗的眼光里其“制”的本性是制而易割的,然而老子的“正言”与世俗价值相反,认为应是“大制不割”。“故大制不割”作为第二十八章的小结句,其“大制”对应于前文的“朴散成器”(即原本是未加工成器的整木料被分散做成各种器物)之义,而“不割”则对应于前文的“圣人用之则为官长”(即圣人使用这些器物并成为它们的长官)之义,并且以“正言若反”的四字格形式表达了第二十八章朴散归朴的章旨。

        结合对二十八章章旨的重新认识,再来看第三十二章的“始制有名”一句,就不难理解其含义了。“始制有名”中的“制”和第二十八章中的“故大制不割”中的“制”的词义相同,用的都是“制”一词截割木材的本义。第三十二章章首“道常无名”,进而“始制有名”,其中从“无名”到“有名”的演化过程和《老子》第一章论及的“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的旨趣是一致的。“始制有名”,义即(“常无名”的“道”)开始朴散成器,万物有名。

    鱼不可脱于渊

        “鱼不可脱于渊”一句为《老子》第三十六章文,通行的王弼本《老子》第三十六章如下: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第三十六章)

        “鱼不可脱于渊”一句,河上公注:“鱼脱于渊,谓去刚得柔,不可复制也。”认为鱼在渊时的状态为“刚”,不确。苏辙《道德真经注》:“鱼之为物,非有爪牙之利足以胜物也,然方其托于深渊,虽强有力者,莫能执之。及其脱渊而陆,则蠢然一物耳,何能为哉?圣人居于柔弱,而刚强者莫能伤,非徒莫能伤也,又将以前制其后,此不亦天下之利器也哉?鱼惟脱于渊,然后人得制之。圣人惟处于柔弱而不厌,故终能服天下,此岂与众人共之者哉?”苏辙认为鱼在渊时的状态为柔弱,得之。

        从《老子》第三十六章的文脉角度而言,章末的“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是从弱和强两个不同角度分别申说前面的“柔弱胜刚强”的。老子贵柔,主张“弱者道之用”(第四十章)、“守柔曰强”(第五十二章),而老子式的“弱”即“守弱”的特点就是要避免向世俗的“强”转化,因为世俗的“强”,如老子所言,“强梁者不得其死”(第四十二章),“坚强者死之徒”(第七十六章)。换言之,老子式的“弱”,非弱也,实强也;而世俗的所谓“强”,非强也,实弱也。正因为如此,第三十六章章前有“将欲弱之,必固强之”之说,即天道将弱之(使之败),则必先使之强,因为当下逞强之物,自将转弱(自败)。

        总之,正因为是“柔弱胜刚强”,所以弱者无须强(“鱼不可脱于渊”,即鱼在渊看似柔弱但可幸存,此时非要逞强而脱于渊,则自赴死地),而强者需弱之(“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即国之利器示人,虽示强但已涉凶义,故应隐藏而呈弱状)。

    以其无死地

        “以其无死地”一句出现在通行的王弼本《老子》第五十章章末:

        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于死地,亦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盖闻善摄生者,陆行不遇兕虎,入军不被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措其爪,兵无所容其刃。夫何故?以其无死地。(第五十章)

        “以其无死地”一句,河上公注:“以其不犯十三之死地,言神明营护之,此物不敢害。”张松如《老子说解》则继续追问,“为什么会‘无死地’呢?老子没有进一步来说”,其后取《庄子·达生》篇中的一段话来应答。要真正读懂《老子》第五十章章末的“以其无死地”,仍应通观第五十章的全章内容,把握该章的主旨所在。

        章首的“出生入死”,点明了由生而死的人生大趋势,接着老子将活着的人分为四类。除去走向死亡的人以外(死之徒),还有三类人,这三类人的性质分别是:中性的“生之徒”、负面性质的“人之生,动之于死地”以及正面性质的“善摄生者”。负面性质的“人之生,动之于死地”,其死是自找的,原因即“生生之厚”(求生过度优厚),自以为是无害的求生动机,结局却是有害而死。而“善摄生者”正好和“人之生,动之于死地”相反,“陆行不遇兕虎,入军不被甲兵”,即遇不到兕虎、甲兵,从而回避了死亡(与“人之生,动之于死地”相比,则为动而不入死地)。“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措其爪,兵无所容其刃”,从兕虎、甲兵角度来说,因遇不到“善摄生者”,所以就没有地方能实施其伤害手段。章末“以其无死地”一句,不仅回答了“善摄生者”为什么能生而避死,而且从全章脉络分析,通过和“人之生,动之于死地”的对比可以看出,“人之生,动之于死地”是因为“生生之厚”而死的,那么“善摄生者”从根本上说则是因为无“生生之厚”而能避死。

        《老子》第五十章的章旨是“善摄生者”深知“生生之厚”会导致死亡,所以在老子思想中强调要“俭”:“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第六十七章)

        (作者:徐山,系苏州大学中文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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