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随笔】
湖南农业大学浏阳基地科研玉米被盗,让科研农作物被盗再次成为新闻热点。近年来,科研葡萄被盗、太空豆角被偷摘……类似新闻屡次见诸报端。有人揣测,偷摘者之所以盗摘科研作物或许是认为试验田里的农作物要比自家田里的长势喜人且味道更好,由此产生了猎奇心理;又或者是误伤,因为偷盗者可能都不知道这是科研农作物,即便知道也不了解它们的价值。
无论原因为何,这都不是一件仅仅关系着一两个学生能不能毕业、几个科研人员职业生涯是否顺利的小事。就科研工作而言,这样的损伤是巨大、甚至无法弥补的——就算不是专业的农业科技人员,也应该知道,培育新品种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
然而,科研人员对损失的评估与最终的评估结果却往往天壤之别:科研葡萄最后估价仅为300多元,不予立案;太空豆角估价上万元,而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并不是因为科研价值,而是太空器搭载的费用。
那么,该如何破解这种科研农作物屡次被盗的困境呢?笔者认为我们需要从立法执法,管理以及科学普及等方面多管齐下、多方助力,确保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有必要完善对科研农作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建立专业机构对损失予以评估。科研农作物不同于普通的农作物,它不是市场流通的商品,而是具有潜在的经济价值和科研价值的特殊物品。一旦出现科研农作物被盗的情况,以商品价格来确定价值是不合理的。这不利于保护科研工作者的成果,也难以对后续行为发挥警示作用。
其次,科研单位有必要加强科研农作物的保护和管理。类似事件中,的确有些科研单位并未对科研农作物给予有效的保护,例如设立隔离区域、建立围墙等,开放式的管理模式给偷盗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也必然会让科研农作物面临着被偷盗的风险。所以,建议科研单位加强对实验区域的保护和管理,加强各种安保措施、甚至是隔离措施,主动地对科研农作物进行防护。
再次,科研工作者、科研单位以及全社会都要加强科学知识的普及工作。科学素质是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通过开展科学普及,让公众理解科研农作物的科学价值,进而在行为上做科研农作物的保护者,而非偷盗者。当然也要大力开展普法宣传,让遵纪守法成为广大公众的自发行为。
针对科研农作物被盗事件的讨论不应该是一过性的,有必要以这些事件为契机,仔细研究对策,并采取果断措施保护好科研农作物。
(作者:王大鹏,系中国科普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