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言】
日前,水利部在全面建立河长制新闻发布会上披露,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面建立河长制。
自河长制实行以来,乱围乱堵、乱倒乱排等河湖突出问题得到整治,其总体趋势是向好的,但问题也不容回避。河湖的许多问题具有长期性、累积性,河湖管理保护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明确了河长,意味着为水域保护划清了“责任田”,但要把事情办实,还须让河长制从“有名”走向“有实”。首先,要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对河湖水资源、河道湖泊空间及其水域岸线做好管理保护,按照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其次,要进一步落实水环境修复。针对个别地区河长制有名无实的现象,应将河湖治理成绩单作为差异化绩效考核标准,引入河长考核体系。同时,也要进一步升级水环境保护,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处理、早制止。
(原载于新华网 作者:张全林 摘编:刘昀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