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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7月19日 星期四

    二孩催不来,关键在服务

    作者:朱昌俊 《光明日报》( 2018年07月19日 02版)

        【新闻随笔】

        辽宁省政府近日印发《辽宁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提出探索对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更多奖励政策。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后,各地“催生”二孩的福利政策广受关注。在各地普遍延长产假的配套政策基础上,自2017年以来,全国多个地方陆续出台鼓励生二孩的奖励政策:比如石河子市,在二孩0~3岁期间,将对每户给予适量奶粉补贴;在湖北仙桃市,生育二孩家庭可获1200元补助。

        从单独二孩到全面放开二孩,再到像辽宁明确提出对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更多奖励,表明生育政策的转型和开放趋势已经越来越明朗。有统计显示,当前我国总和生育率只有1.4,低于社会人口正常更替所需要的2.1,而率先推出奖励二孩生育政策的辽宁省,其总和生育率已经低于1。

        生育政策顺应社会人口发展形势是很有必要的。各地普遍延长产假,个别地方开始对二孩家庭实施直接补贴和奖励,意味着鼓励生育政策在地方层面已经迈入实质性阶段。公共部门能够直面低生育率的现实,并愿意采取积极行动进行干预,这是好事。不过,鼓励生育远比限制生育复杂,各级地方政府需要做的事情还很多,远不只是直接补贴这么简单。

        应该看到,随着生育政策的逐步开放,社会主要的生育焦虑已从过去的“能不能生”转变为“要不要生”。生育观念如是转变的主要原因,源自对应生育行为的社会图景已经发生深刻变化。这主要表现为生育成本急剧提升,导致“生不起”“不敢生”成为一种较普遍的社会情绪,其中包括房价、教育、医疗负担以及相应的女性权益保障不足等。因此,有效、健全的鼓励生育政策,必定要全方位切中社会的主要生育焦虑和压力根源,也应该是综合性的、系统性的。

        从某种程度上说,低生育率只是当前生活成本在终端呈现的结果之一,那么提高生育率,就不能止于盯着生育本身。诸如教育资源均等化、女性权益保障法治化、母婴设施普遍化等,都应纳入视野、统筹考量。

        社会生育形势和生育意愿的变化,已经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为今之计,只有充分正视社会的生育焦虑,推动生育政策从生育管理到服务、鼓励生育加速转变,优化社会面向妇女和少年儿童的资源配置,才能真正跟上社会人口发展形势的需要,摆脱“低生育率陷阱”的威胁。

        (作者:朱昌俊,系华西都市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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