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
随着政策放开,二孩家庭越来越多,“同胞竞争障碍”成为媒体报道的高频词。这不是一个新概念,在国际疾病分类(ICD)中,该问题被列入儿童情绪障碍项,通常指随着弟妹出生,儿童出现某种程度的情绪紊乱,表现为嫉妒婴儿、出现模仿婴儿的举动等社会性退缩行为,增加与父母的对立冲突、产生焦虑痛苦的情绪等。
但是,简单地把一种社会关系归类为心理疾病,并非解决问题的良方。从现实层面来看,“同胞关系”是人生中持续时间最长、最难以割裂的人际关系之一,深刻影响着个体性格、社会关系、竞争意识等各方面发展。这是“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一部分父母在极大的养育成本和生活压力之下还要生“二孩”的重要原因。他们期待自己的孩子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拥有父母之爱,还要有基于血脉亲情的手足之情。然而,“二孩”的伦理和心理上的“同胞关系”往往并不会同期恢复,这意味着中国家庭结构将再度经历一系列深刻变化。
回顾过去,在我国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多子女是常态,且已形成了诸多既定伦理秩序。《论语》指出,“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孝悌”是传统社会的伦理支撑点。然而,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独生子女家庭成为中国主要的家庭模式。这种家庭模式强化了亲子关系及隔代亲子关系,绝大多数家庭中的“同胞关系”几近消失。这种变化造成了孩子在享受足够丰厚资源的同时,也承担了父母给予的全部期待和压力,对独生子女性格、抗挫折能力、社会交往、责任心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构建良好的同胞关系,应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首先,同胞关系的关键在于父母。当前,许多父母自身就缺乏同胞相处的经验,在教育大宝、二宝友好相处方面困难重重。有些父母虽然不是独生子女,但在“二孩”出生之前,并没有做好充足的心理建设,而是直接扔给大宝一个弟弟妹妹。多讲讲“孝悌”的传统故事,说说兄弟姐妹的好处,让大宝参与到迎接二宝的准备工作中,继续留给大宝一些时间和注意力,这些举动都可以让大宝获得稳定的安全感。
更为重要的是,不是所有的“变化”都是“障碍”。每个孩子在幼年都以自我为中心,大宝的抗拒、嫉妒是一种正常表现,而非是“病症”。同胞间的“竞争”其实是有助于儿童学习今后步入社会后必然面对的竞争问题。随着年龄增长,同胞关系会从敌对逐步过渡到和谐与敌对并存,进而实现和谐相处的状态,不必刻意“处理”。
其次,构建良好的同胞关系还需要优质社会环境。对媒体和社会舆论来讲,没有必要放大一些“暂时性”问题。在心理咨询比较普及的国外,如果被诊断为“同胞竞争障碍”,可以得到有效咨询支持。但在国内,心理咨询尤其是幼儿心理咨询还不普及的情况下,片面标签化诊断,对儿童成长只会起到相反作用。此外,媒体不应过度渲染,因为家长的恐慌和焦虑必然会直接或间接作用到孩子身上,必须要全力避免。
最后,构建良好的同胞关系需要挖掘我们的民族智慧。与其认定为“同胞竞争障碍”,毋宁说是社会转型期伴生的“阵痛”。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家风传承问题,率先垂范作出了榜样。毋庸置疑,中华民族是世界上处理家族、家庭问题最有智慧的民族。“变则通、通则久”,重塑和构建良好的同胞关系,需要继续向历史请教、向未来追问。这看似是一个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小问题,但如何妥善应对,却能折射出用历史观照现实的民族智慧和能力。
(作者:交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