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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7月13日 星期五

    打击虚假广告绝不手软

    作者:本报记者 陈晨 《光明日报》( 2018年07月13日 01版)

        【诚信建设万里行】

        普通食品没有保健食品批号,却在广告里声称对高血压、高血脂等疾病有疗效;教育培训机构夸大其词,敢放言课程“最权威”、学生“逢考必过”;互联网平台频频出现“9.9元买手机”“1元抽奖”等内容。

        这些虚假广告在日常生活中屡禁不止。4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18年第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河北秦皇岛蕾迪商贸有限公司、吉林四平综合广播电台、上海秀弛实业有限公司等20家广告责任主体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遭受行政处罚并被处以罚款。严厉打击并曝光案例以震慑广告市场,不仅是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整治虚假广告工作的缩影,更表明了监管部门对虚假广告绝不手软的决心。

        近年来,我国广告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2017年,我国广告经营额达6896亿元、从业人员438万人,广告业规模居世界第二位。与此同时,虚假违法广告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今年上半年,我国查处违法广告1.5万余件,罚没款9.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6.9%和292.7%。

        当前,互联网广告已经越来越多地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中,违法现象也屡屡发生。虚报低价是一种最常见的虚假旅游广告。近几年,各种网络平台上发布的旅游促销广告引人眼球,但由于虚假报价导致游客与导游、旅行社之间的纠纷不断。

        随着2017年9月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启用,广告监测违法率持续下降,互联网广告监测违法率从9%下降到目前的1.7%,传统媒体广告监测违法率在1%以内。

        对于虚假违法广告的惩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一要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件,起到震慑作用。二要着力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围绕事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三要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本报记者 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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