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0日电(记者刘华东)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10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170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决议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关系亿万中国人民的福祉。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最严格最严密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大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全面有效实施,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秘书长杨振武出席会议。
国务委员赵克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副省级城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