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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7月10日 星期二

    消除“疾病歧视”任重道远

    作者:华羽 《光明日报》( 2018年07月10日 02版)

        【新闻随笔】

        近日,一封写给美团、饿了么和滴滴外卖平台的联名信刷爆朋友圈,信中呼吁外卖平台应将骑手协议中关于“病毒性肝炎”的表述,修改为“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从而让乙肝病毒携带者可公平从事外卖行业。尽管近年来关于乙肝病毒的科普宣传一直在进行,但部分公众依然对乙肝病毒存在认识误区,由此甚至出现损害乙肝病毒携带者合法权益的问题。

        消除“乙肝歧视”,要回归常识。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乙肝一般仅通过血液、性传播,并不妨碍从事食品行业。这是一个简单的医学常识。然而,以当今社会信息之通达,掌握医学常识并不费力,但从心态上回归常识,往往并不容易。社会歧视带来的伤痛往往比疾病本身更加严重。

        不唯乙肝,许多疾病,都与乙肝有着同样命运。艾滋病,一度被视为“上帝对人类的诅咒”,被无限夸张歪曲。艾滋病歧视常常起源于将其简单等价为“不正常”性行为以及吸毒行为,导致歧视成为中国防治艾滋病的最大障碍,社会歧视严重阻碍了人们对艾滋病的了解。在多年来的努力宣传下,虽然目前还未找到彻底治疗艾滋病的方法,但公众已经开始理性认识此病,对其预防手段也逐步深入人心。

        社会歧视是指针对某一特殊社会群体的不公平、不合理、排斥性的社会行为或制度安排。“疾病歧视”是社会歧视的一种。所谓“疾病歧视”,是人对人就某种疾病以不平等的眼光对待。这种歧视在精神疾病、乙肝、性传播疾病、肺结核等方面比较突出。对于病患而言,因病所致的羞耻感以及社会大众对他们的回避、隔离、厌恶、剥夺或限制其应有权利和机会等歧视行为,一是不利于疾病的医治和康复,二是会引发心理上的对立和行为上的报复。

        在人类历史上,疾病给人类带来的死亡、创伤,要远远地超过战争的总和。由于对疾病的恐惧和在疾病面前的无能为力,就出现了疾病隔离和歧视。它使得病人在生理受伤之外,更遭受心理、社会的各种伤害,而这种伤害有可能转化为一种仇视和对社会的畸形报复。无数的悲剧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建立全社会的反歧视文化机制,是我们在追求公共卫生平等方面绕不开的路径。

        提升整个社会的包容性,给病患以人格上的平等和合法的权益,给予他们更多的人文关怀,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正确认识疾病,努力形成人人享有平等公共卫生服务的理念,形成共同的认知基础,是我们共同的前进方向。在此方面,我们依然任重道远。

        (作者:华羽,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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