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问题困扰了人们多年。最近,这一难题的解决有了新进展——日前,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截至目前,全国46个重点城市均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体系建设,多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初见成效。
“一年多来,各地加快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不可否认,目前这项工作整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住建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杨海英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持续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让居民在参与垃圾分类的过程中体味更多获得感。
垃圾分类面临诸多挑战
居民分类投放的参与率较低、准确率较低,已成为制约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效果的一个突出问题。记者在北京某小区观察发现,该小区居民楼下放置有三类垃圾桶,分别是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但每天早晨,所有垃圾桶中的废弃物都呈现无序状态,垃圾分类的宣传板沦为摆设。
与此同时,垃圾分类的基础设施仍存在明显短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四个环节都需要建设配套设施。目前,部分城市对生活垃圾先分后混,只是在投放环节配套了分类投放的垃圾桶;有些城市加强了配套设施建设,但在处理环节还存在着不少问题。有害垃圾运输和处置能力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清运处置不及时;厨余垃圾量大、含水率高,处理难度大。”杨海英指出。
此外,相关法律法规也亟待建立。据了解,目前,国家层面专门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尚属空白,相关规定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系统性不强,且以鼓励、倡导为主,刚性约束力偏弱。
“居民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仍需加强,还没有普遍养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习惯,尚未从‘要我分’转变到‘我要分’。不少地方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工作还停留在面上,有的只是搞一阵风、表面化的活动,没有真正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作为培养一代人的重要抓手来抓,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尚未入脑入心。”杨海英坦言。
垃圾分类呼唤制度建设
2000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8个城市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拉开了我国垃圾分类收集的序幕。但不少人感到,垃圾分类总体进展缓慢。垃圾分类究竟难在哪里?
“关键是以往我们没有搞清楚为什么要搞垃圾分类、具体分什么,目标与途径都不清楚。”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指出,不少人认为,光靠鼓励、倡导和宣传很难说服大家将垃圾分类,而且还有人质疑:“我将垃圾分类了,怎么来了一辆垃圾车还是装在一起拉走了?”
对此,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认为:“分类处理系统各个环节必须配套衔接,形成高效顺畅的系统。分类投放是居民责任,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均是政府责任。”居民应当认识到,垃圾分类是我们作为“污染者”应尽的基本责任,也是作为现代社会公民应尽的基本义务;政府应当根据本地特点,适度超前做好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并对现有的设施进行提升优化。
近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行动,公共机构率先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据国管局节能司副司长洪波介绍,截至目前,134家中央单位、27家驻京部队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一些地区已率先建立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包括福建、贵州、江西三个生态文明试验区在内的21个省(区、市)已经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41个城市正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14个城市已经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杨海英表示,未来要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成立生活垃圾分类立法推进工作小组,总结地方立法经验,尽快形成法律草案;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修改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内容。
垃圾分类应当久久为功
“垃圾分类是一项社会治理工作,涉及每个人的行为习惯、多个利益相关方和法律、经济、文化、教育等多个层面的问题,具有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刘建国说。
“垃圾分类的目的是为了更高效、更清洁、更安全地处理垃圾,以改善环境质量。到底分什么、怎么分,应视当地垃圾处理系统现状与规划而定,因地制宜。”杨海英说,各地要以生活垃圾分类为抓手,以社区为基本单元,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努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社会治理体系,“垃圾分类涉及千家万户,不可能一蹴而就,要从制度设计、全社会参与等方面逐步推进。”
“垃圾分类是一个全民参与的事情。每个人都要做好正确的投放。人们的消费模式要改变,追求简约生活、拒绝浪费,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另外,要积极使用再生资源产品,为再生利用提供更大的市场空间。”徐海云说。
“垃圾分类工作需要持续推进。”杨海英透露,今年年底前,将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面部署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指导少数设施不足的市、县加快补齐短板,进一步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夯实生活垃圾分类的硬件基础。“做好这项工作不是要大家拼投入,而是要让每个城市真正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同时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经过总结,推广至全国。”
(本报记者 邱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