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诗、礼、乐自古三位一体,在中国古人看来,音乐、诗歌对人的道德修养和社会风气都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所以,在中国文化史上,一直重视诗乐之教。本期的三篇文章,《唐诗的音乐传播》认为音乐是唐诗传播的重要载体,文章从诗歌内容与主题、传播形式和载体、传播受众等方面,推论唐代音乐与诗歌互为载体,名篇佳什因而得以流传广远;《上古音乐的经典化》梳理了上古音乐命名的文化源流,并探讨了其在经典教化中的作用;《乡饮酒礼中的诗乐》则通过对乡饮酒礼中十八首《诗经》乐歌的作品风格与演绎特色进行分析,认为数千年来乡饮酒礼代有延续,诗乐之声历朝不衰,正是中华民族礼乐精神根深叶茂、传承不息的生动写照。在彰显文化自信、构建美丽中国的今天,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诗乐之教,有助于提高全民美育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作者:刘冬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