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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6月27日 星期三

    全国法院2017年一审审结毒品犯罪11万余件

    网络毒品犯罪发案量较高

    作者:本报记者 靳昊 《光明日报》( 2018年06月27日 03版)

        本报北京6月26日电(记者靳昊)全国法院2017年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1.32万件,同比下降3.74%;广东、四川、湖南、云南等多个省份毒品犯罪数量相对较多;毒品走私入境、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和“零包”贩卖、容留吸毒等末端毒品犯罪多发;涉案毒品种类多样化,初步呈现出海洛因、冰毒、新精神活性物质等毒品“三代并存”的态势。

        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2017年人民法院开展禁毒工作情况,发布2016年至2017年毒品犯罪审判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并公布8起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和涉毒次生犯罪的典型案例。

        报告显示,2017年武装贩毒案件和大宗毒品贩毒案件都有上升;网络毒品犯罪发案量较高,与2016年相比,2017年网络毒品犯罪案件在全部毒品犯罪案件中的占比增长较快;从案件数量看,住所地、酒店、路边、街道成为查获毒品案件数较多的地点;2017年累犯、再犯人数在全部毒品犯罪被告人数中的占比较2016年略有上升。

        面对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2017年,全国法院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毒品犯罪分子21733人,重刑率为21.93%,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7.89个百分点。

        在禁毒法制建设方面,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并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起草毒品犯罪案件证据规则,拟尽快出台。据了解,该证据规则根据公检法三机关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职责划分,分别规定了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收集、审查证据的具体要求,对进一步规范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审查工作,确保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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