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当前,全国共有司法行政戒毒场所361个,收治能力达32万人。自2008年禁毒法实施以来,已累计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130万余人。全国共有戒毒康复场所(区域)73个,累计收治戒毒康复人员10万余人;共有医疗机构369个、体能康复训练场馆300余个。6月2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刘志强用一串数据,列举了近年来我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所取得的成就。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戒毒机关把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走教育戒治科学化、专业化发展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体系,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
由转型走向定型
——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
刘志强指出,近年来,全国司法行政戒毒机关总结和提炼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戒毒模式。在此基础上,司法部提出了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这一模式的建立,标志着新时代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已经由转型走向定型”。
刘志强介绍,一是以分期分区和流转为基础,突出戒治流程规范运行,统一设置生理脱毒区、教育适应区、康复巩固区和回归指导区。二是以专业中心为支撑,实现专业化戒毒,建立戒毒医疗中心、教育矫正中心、心理矫治中心、康复训练中心和诊断评估中心5个专业机构。三是以科学戒治为核心,实现科学精准戒毒,形成综合配套的戒毒技术标准和规范体系。四是以衔接帮扶为重点,实现戒毒康复指导社会化延伸。
刘志强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已与246家机构、614名专家深度合作,教育戒治优势项目立项31个、结项21个。戒毒人员教育戒治质量不断提高,各门课程考试及格率保持在95%以上,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接受率保持在85%以上,出所前体能测试达标率保持在90%以上。
“心瘾”难除
——通过后续照管降低复吸率
戒毒是一项世界性难题。“相对于生理依赖,心理依赖更具有顽固性和持久性,解决起来更为困难。很遗憾,目前全球范围内还没有一种药物,或者是单一的方法能够彻底戒断和消除毒瘾。”刘志强指出。
他表示,当前我国现行的强制隔离戒毒有三方面优势:一是能够为戒毒人员提供无毒的戒治环境。二是运用现代化的戒治手段,为戒毒人员提供全链条、系统化和专业化的综合戒治,使戒毒人员的身心得到全面康复。三是从源头上减少因毒品诱发的相关犯罪案件,以及艾滋病传播等社会问题的发生。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萎缩毒品消费市场。
“戒毒人员出所以后的复吸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和体现了戒毒工作的成效。”刘志强表示,由于人口流动性大,调查方式受主观因素影响等多方面限制,目前尚不能对复吸率进行十分精准的统计。
“导致戒毒人员复吸的因素很多,比如‘毒友’的诱惑、家庭和社会监督的缺失、亲友的不理解和不接纳、没有正常的工作及收入、对生活缺乏信心等。”刘志强说道。为此,司法行政戒毒部门与禁毒部门、社区戒毒康复部门做好信息对接,通过建立戒毒康复指导站等形式,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进行专业指导,对出所后的戒毒人员进行后续照管,防止其复吸。
新型毒品滥用
——有针对性加强教育戒治
当前,新型毒品在我国呈现加速蔓延趋势,滥用问题日益突出。据统计,吸食新型毒品的吸毒人员占场所吸毒人员总数的53%,个别场所占比更高。
刘志强介绍,吸食新型毒品的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对吸毒违法性认识不足。有的人认为新型毒品成瘾性不强;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员因吸食新型毒品,在心理上发生很大问题;在行为特征上,他们普遍存在自我封闭、易对他人产生敌意、容易冲动、攻击性强等特点。对此,司法行政戒毒场所通过加强入所体检和甄别、加强安全管理、重视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积极争取家庭帮扶和社会帮教等措施,进行针对性教育戒治。
当前,我国吸食毒品人员向低龄化发展。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收治的16岁到18岁之间的未成年人有900多名。
刘志强表示,司法行政戒毒场所针对这些未成年人的自身特点进行教育戒治。比如,没有完成学业的,对他们进行文化教育;针对他们世界观还没有定型、法制观念比较薄弱、社会经验不足、社会责任感不强等特点,加强法制、思想、道德等教育;针对他们心理方面的缺陷,加强心理疏导、心理干预。同时,针对他们的成长发育特点,在生活上给予一定的关照。在劳动安排上,主要让他们从事一些自身感兴趣的、有习艺性质的项目。
(本报北京6月25日电 本报记者 靳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