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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6月22日 星期五

    论文可以买卖,学术的良心在哪里

    作者:光明日报调研组 《光明日报》( 2018年06月22日 05版)

    光明图片/视觉中国

    光明图片/视觉中国

        编者按:

        将发表论文作为顺利毕业的前提条件,是我国一些高校针对研究生培养作出的强制规定。尽管中央和有关部门要求推进分类评价改革,但少数高校、研究机构、科研管理部门在科研成果评价中,过于倚重论文的倾向尚未完全改变。而强大的论文发表需求,催生出“论文买卖”行业,不仅导致学术造假和腐败等行为,而且也阻碍了学术创新,多年来持续成为学术界、教育界和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随着毕业季的到来,一些在读研究生反映,毕业前能否按照学校规定在期刊发表论文,成了比找工作更让自己牵挂的大事。近日,光明日报调研组通过网络及电话暗访、面对面访谈等方式,对江苏部分高校在校学生、高校教职工、论文中介代理等进行了采访,围绕“论文买卖”问题,就学术论文发表机制、职称评价体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

        交纳数百元乃至上千元,就能在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甚至论文的撰写都可以有人代笔。这在高校学生中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多年前,就有研究报告称,我国论文买卖已形成产业,规模达10亿多元。

        学术论文本应是学术创新的核心载体,怎会成为明码标价的商品?“买卖论文”属于非法产业,中央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很多政策,并多次予以严厉打击,论文买卖为何屡禁不止?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

    1.学生:不发论文毕不了业

        “之前总是听说有人靠编辑部给的稿费生活,没想到现在完全颠倒过来了!每年在发表论文上就要花掉我5000多元,太心疼了!”东南大学研三学生刘晨光(化名)痛心疾首地说,“入学时得知要在专业核心学术期刊发表一篇论文才能达到毕业要求,我从研一下学期就开始着手准备,但现在一篇核心论文都没有发表,哪有心情找工作,一门心思都在愁论文。”对于学院的论文发表要求,刘晨光颇为无奈。

        记者调研发现,将研究生发表论文与学位挂钩的高校,在江苏并非少数。有的学校仅要求在专业相关期刊发表论文,如要求“硕士生在学期间至少应公开发表一份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也有的学校指定了相关期刊范围,例如南京理工大学要求硕士研究生“在统计源期刊公开发表或正式录用学术论文1篇;在国际性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并被会议论文集收录1篇”。

        同时,一些高校也将研究生发论文的标准下放到学院,以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为例,该学院对硕士研究生毕业并没有任何论文要求,也就是说,只要毕业答辩通过且修满学分,就能顺利毕业。但无论要求如何,多数高校要求学生发表的论文以学校为第一作者单位、署名单位或通信单位。

        然而,记者深入学生群体调查后发现,原本严肃的学术论文发表,逐渐沦为沾满“铜臭味”的金钱交易。

        据报道,为获取不菲的奖学金,南京某高校文学专业研究生一个班上22人有17人花钱发论文。同时,有部分高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与学生发表论文挂钩。某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一位同学向记者透露,学院在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期间,将按照学生论文发表数量和级别来计算量化分值,一篇省级期刊2分,一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5分,一篇南大中文核心期刊10分,以此类推,级别越高,分值越大。据了解,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等都有类似的奖学金评定制度。

        “奖学金就是买卖啊,花点小钱就能拿到1万多块钱的奖学金,大家都挤破了头,毕竟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南京某大学一名研二学生“得意扬扬”地告诉记者,她刚刚获得了班里的一等奖学金,奖金10000元。“没人愿意这样,但是周围有人买,你不买就吃亏。”

    2.中介和杂志社:有求就有供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杨帆(化名)告诉记者,如今给期刊掏版面费已是“行规”,如果不给中介或杂志社“进贡”,文章基本上发不出来。

        不知道怎么发期刊,不知道该发什么期刊,怎么办?调查中了解到,目前一大批发论文的中介代理活跃在网上和校园里,发论文找中介,这几乎成为在校学生发表论文的唯一渠道。记者在百度上搜索“发论文”三字,搜索结果近300万条,全网结果更是多达1560万条。其中,期刊论文搜索排名靠前的是几家大型期刊网站,诸如“发论文网”“千里马论文网”“万方期刊网”等网站,经询问,这些网站均可代写代发论文。

        记者随意打开一家名为“千里马论文网”的网站,映入眼帘的是网站上各种类型的论文题目,不论是经济管理、工业工程还是生物医学、物理化学,各学科论文数不胜数。

        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是,在网页顶端,网站客服的联系方式,如邮箱、手机、QQ、微信等一应俱全。记者随机拨通了一个中介的电话,对方向记者介绍,目前国内论文市场非常火爆,基本上较为知名的期刊刚上架便会被抢购一空,有些杂志的版面甚至已排到了下半年。

        记者在网上找到一家期刊代理,表示要找人代写代发管理类论文,客服“兰老师”很快便给出8家管理类期刊的名单,上面详细列出了期刊名称、版面、级别、收录网站、作者最低成交价、统一代理价、引用控制率等。比如,某省级刊物,2300字符一版,代发900元,代写发1450元;某国家级刊物则要求4000字符起发,代发3000元,代写发4600元。而核心期刊费用很高,基本是2.5万元以上,且要花费大概一年时间进行审核,同时还需先付一半定金。当记者询问,是否所有的核心期刊都可以投稿,对方给出了肯定的答复。

        记者发现,在一份今年上半年的论文买卖价目汇总表中,一些高等院校的学报,成为期刊买卖市场的“重灾区”。在这张汇总表里,出现诸如“某教育学院学报”“某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等学报的名字。

        以某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为例,汇总表中显示的“统一代理价”为2550元,而“作者最低成交价”是2850元。在这份表格中有一行红色小字:不得低于最低成交价成交,否则取消代理资格。原来,这些论文代理中介,正是通过赚取中间的差价来谋取利益。

        “兰老师”表示,这些刊物和学报都是有CN、1SSN号、邮发代号的国家正规刊物,既可以被研究生用来应付毕业,也可以被用来参评职称。交易的流程也很简单,由雇主确定论文选题和发表刊物、双方交付定金,然后就是论文写作阶段。如果雇主没有能力或不愿亲自动笔,还可以联系中介寻找写手。根据“兰老师”介绍,论文的写手都是专业领域的“权威老师”,不用担心论文质量问题。一周内,写手会写好提纲和论文正文,然后交给杂志社审核,录用后雇主付清余款。

        据了解,一家期刊与多家中介代理合作的情况非常普遍,很多期刊和代理之间已经形成隐秘的“合作”关系。一方面,杂志社在网上寻找中介代理;另一方面,较大的中介代理公司与许多期刊具有长期“合作”关系。客服“仇老师”模糊地说,“跟杂志社是包版合作的关系。”而另一家客服也是含糊其辞,“我们和杂志社是直接对接的,有些中介渠道的稿子优先录用,至于论文质量和重复率,根本不在考虑范围之内,现在杂志社市场化运营,一般都委托我们来寻找‘客源’。”

        随后,记者在网上又找到一家质量管理杂志。这家杂志有多个网站可以发文,价格不一。记者联系上该杂志的一位编辑,当问到通过代理是否靠谱时,该编辑表示,可以直接和中介联系。“我们这儿一个编辑手里就有二三百个代理”。当谈及论文的内容、重复率标准时,这位编辑居然告诉记者,她不负责这些内容,如果对论文内容有疑问可以直接联系中介。

        “仇老师”表示,现在很多杂志都被整版承包出去了。“一些协会主办的刊物并不正规,会将出版物转包给公司或个人。这些中介每年交给刊物负责方一笔钱,然后对方给他们刊发论文。”据了解,材料、金融、医学、经济管理等学科领域是买卖论文的重灾区,“因为这类学科论文发表要求较低,在校学生和从业人员也多。”

    3.论文买卖乱象缘何屡禁不止

        研究生买论文以求顺利毕业,这种做法在高校已不是什么秘密。而作为科研指导第一责任人的导师,也心知肚明。而为了帮助学生顺利毕业,甚至有的导师以课题经费的名义,给学生报销版面费和中介费。

        有高校教师指出,教育部门并没有明文规定“研究生毕业必须发表论文”。这种硬性要求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是将学校任务“下移”,把本该学校、教师承担的任务摊派到学生身上。

        据了解,不仅是在校研究生,现今多数高校教师职称评定、申请立项都必须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据介绍,学者论文发表量还可能与在校福利和退休后的待遇挂钩,毕竟职称不同差距很大,这使得教师和学者们不得不盯紧自己的论文发表数量。“发不了核心期刊,发几篇‘水刊’也能折算成工作量,因此去低水平期刊‘灌水’的也多了,甚至有的老师一年发二三十篇,但大多是没有学术价值的‘学术垃圾’。”南京农业大学博士生李光辉(化名)说。

        掏钱“买卖”的论文总体上内容质量不高,大多是胡乱抄袭、低水平重复,缺乏学术性及创新性。有院士曾直言,我国论文90%以上是垃圾论文。

        针对论文买卖,有关部门曾多次打击买卖论文的不法期刊,对其作出停业整顿、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罚。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不准利用中介机构或其他第三方代写或变相代写论文,或通过金钱交易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同年,教育部出台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指出:“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应当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之一。但这些政策目前陷入难落实的尴尬境地,买卖论文仍屡禁不止。

        论文买卖乱象究竟因何生成?受访对象普遍表示,“一切指标看论文”的考核评价体系是根源。

        当前,对教师、学术研究人员和学生的评价,好多单位用论文发表、发表在什么级别的期刊以及发表的数量等指标来衡量,这在客观上导致旺盛的论文发表需求。据统计,国内现有学术期刊5000多种,每年刊发的论文约100万篇,但每年专业技术人员因职称评聘、岗位聘用等产生的发表论文的需求约为480万篇,如果再算上庞大的在校研究生数量,那么,论文发表需求和有限的学术资源就形成了极为尖锐的现实矛盾。

        一面是庞大的论文发表需求,一面是有限的学术期刊数量,僧多粥少,问题就因此而生。“没有人想贴钱发论文,但现在就是这种规定,短期内不可能变化,大家也没办法。”李光辉说。

        有业内人士指出,一些单位重视论文发表没有错,因为论文能反映研究成果。但有些单位将发表论文与学位、职称等挂钩,却并不是重视论文本身,而是重视论文发表,甚至作者只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即可,全然不顾论文的创新价值、学术含金量的评价。同时,一些单位对于“学术规范”“学术诚信”只是泛泛规定,对于学术失范、抄袭等的认定、惩罚缺少细化的可操作的条款,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买卖论文的风气。

    4.关于论文买卖的思考

        近年来,我国的科研评价制度不断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已见成效,而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以论文论英雄”的现象,少数单位仍把发表论文作为科研成果评价最重要甚至是唯一标准。但“唯论文导向”不仅不能完全体现科研成果的水平和价值,还会遮蔽和抑制优秀人才的出现和成长。早在十多年前,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外交学院等7所大学就取消了“研究生毕业必须发表论文”的硬指标,随后,上海交通大学数学系也不再强行要求学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11年,复旦大学在部分文科学院开始试点,硕士生无须再在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发表论文不再作为授予学位与否的硬指标。然而,反观各大高校的理工科专业及公共卫生、医学类等专业,却始终难以走出发表论文的泥潭,甚至在某些方面越陷越深。

        多数受访者认为,论文买卖破坏了学术生态,造成了虚假、浮躁的科研风气,也浪费了社会资源,对科研创新危害极大,有关部门必须予以规范和治理。

        ——研究生发表论文不宜作“硬要求”。学术评价不能只有一种方式,更不能硬性地将学位、职称晋升等于发表论文捆绑在一起。“目前不少大学不再‘一刀切’地规定研究生论文发表的要求,而是明确指出要根据不同培养目标和不同学科的具体情况实行分类指导。”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叶继红指出,要将论文发表制度中的强制性变成引导性、鼓励性,引导学生自发、自觉地走向研究的道路,为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应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制定公平、合理的研究生奖励制度,奖学金的评比应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强化对学术期刊的监管。目前,论文买卖已形成分工明确的产业链条,专业写手负责编写论文,网站中介充当掮客,期刊编辑部“里应外合”。论文买卖催生出“灰色产业链”,严重损害了学术期刊的形象,腐蚀了编辑队伍,成为学术腐败的温床。因此,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术期刊的监督管理,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严厉打击论文买卖行为,斩断当前中介和杂志社串起来的灰色产业链。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期刊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期刊黑名单制,进行有效管理,并禁止期刊发表论文收取版面费。

        ——加大对论文写手、买方的打击力度。“长期招募论文写手”“兼职写论文”,这样的帖子在多所高校的贴吧、论坛等都可见。在一些高校的教学楼、校园公共场所的公告栏也可看到此类广告。有报道称,有人全职做代写论文的“写手”,在接单较多的月份,月入可达3万元。有的写手是理科专业,但也帮写了不少文科专业论文。“其实专业性的都不太懂,都是网上找资料,为了保证短时间交稿,就将网上的资料摘抄、修改、拼凑一下,换个说法,能过关就行。”对于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行为,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同时要健全相关法规和学术诚信体系,形成完备的制度约束,实行论文造假“一票否决制”。

        ——继续推进和完善科研人才分类评价制度。对于高校教师,要合理区分科研型教师和教学型教师的职称评价标准,综合考虑其学历、工龄长短、工作业绩以及教学、科研获奖等相关情况,避免让不同类型的教师疲于“一锅炖”的评价机制。对于专业科研人员,要破除“以论文论英雄”的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完善的学术评价体系,防止科研人员迫于职称晋升、业绩提升等压力,搞论文造假、抄袭或代写,鼓励和引导他们做那些周期长、有原创性、前瞻性的课题。

        (作者:光明日报调研组 调研组成员:郑晋鸣、李亮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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