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积极探索推广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需要经历一系列的转化过程,包括产业催化、产权催化等,这些都离不开金融业的资金支持,即离不开绿色金融。为此,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提出了发展绿色金融的要求。
所谓绿色金融,是指金融机构在开展经营时兼顾可持续发展准则,积极支持节能环保项目融资的行为。在提出绿色金融之前,尽管金融机构也有向节能环保项目融资的行为,但那是偶然的、不经常的,并且单纯以追求商业利润为经营准则。绿色金融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金融支持手段,中国于2007年开始推行绿色金融政策,迄今已基本建立了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三位一体”的绿色金融体系。其中,2007年推出《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2012年推出《绿色信贷指引》,2015年推出《能效信贷指引》,2016年七部委又出台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等,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绿水青山作为自然资本是具有经济价值的,我们可以利用经济核算方法,赋予其价值属性。在对其进行产业运作或产权运作等经济运作之后,自然资本就可以转化为金融资本,从而可以产生更高的经济价值。通过自然资本的产业运作发展生态经济,主要是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服务业、生态高技术产业。在自然资本通过产业运作发展生态经济的过程中,绿色金融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绿色金融不仅能够支持污染治理与碳减排,改善环境质量、应对气候变化,更能推动资源型产业及高效资源利用产业的发展,促进绿色资源开发、资源高效利用和产业升级。绿色金融的功能是通过货币这个“一般等价物”体现出来的,它可以购买产业运作所缺乏的土地、劳动、技术、厂房设备等生产要素,促进生态经济的发展。而且,具有政策支持的绿色金融能够缓解中小企业的资金不足,与创新相结合的绿色金融能够引导资源流向、促进产业升级。此外,绿色金融还可以发挥咨询、结算等作用,促进生态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例如,参与区域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提供区域生态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融资方案;为区域生态经济项目库提供项目来源,对区域生态经济项目立项提供决策建议;向区域生态经济项目提供资金结算服务,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
自然资本产权运作本身就是绿色金融的一个新领域。通过自然资本的产权运作发展生态经济的路径如下:一是明晰自然资本产权,核心是确权登记和两权分离。通过确权登记,清晰界定自然资本的产权主体;通过两权分离,实现自然资本国家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经济主体能够在竞争的前提下有偿使用自然资本的经营权。二是进行自然资本产权的价值核算,这是对自然资本进行定价的前提,也是进行自然资本产权市场化交易的重要依据。自然资本产权价值核算主要是对自然资本实物存量进行核算,并记录核算期内变化,包括自然资本数量和质量变化。在实物量核算基础上,利用价值评估方法对自然资本的实物存量进行货币化价值评估,反映自然资本的价值总和。三是进行自然资本产权的市场交易及金融创新。市场交易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价格,使其能够真实反映自然资本的稀缺性、代际关系和生态环境成本,保证自然资本利用的高效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要进行市场交易必须建设自然资本产权交易市场。自然资本产权交易市场包括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一级市场包括承包市场、租赁市场和拍卖市场等,二级市场包括转让市场、抵质押市场、信托市场、存储与借贷市场、股权市场等。为了活跃市场交易,需要进行金融创新,例如自然资本产权的抵质押贷款、证券化、保理、远期交易、场外掉期交易、股权投资等。
近年来,我国的绿色金融经历了一个快速的发展过程,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提供了重要的支撑。但由于发展时间不长,尚处于起步阶段,实践当中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首先,绿色金融的规模不能满足需求。根据国际经验,绿色投资在GDP的占比为3%以上时生态环境才会得到改善,我国的占比不足1.5%,缺口部分将主要通过发展绿色金融加以解决。近年来,虽然绿色金融的规模在逐年增加,但占比与国际水平相比仍然偏低。截至2017年末,国内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在各项贷款总余额中占比不足10%,绿色股权融资余额在整个A股市场融资总余额中占比不足13%。
其次,绿色金融产品的结构不能满足需求。绿色产业对融资的需求是多样性的,需要多类型的金融产品与之匹配。尤其是新兴绿色产业一般具有业务模式新、技术门槛高、不确定因素多等特点,更需要中长期的股权融资尤其是创业资本融资的支持。然而,在绿色金融产品结构中,短期的绿色信贷占据绝对优势,中长期的绿色股权和绿色基金等发展缓慢,尚不能满足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的需求。
最后,绿色金融支出结构不能满足需求。目前我国绿色金融资金主要用于污染治理和碳减排,对绿色资源开发和资源高效利用支持不够,导致绿色金融支出结构的失衡。据计算,2017年6月末全国21家主要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中,绿色交通运输项目、工业节能节水环保项目、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绿色农业项目和绿色林业项目贷款余额占比分别为36.4%、6.1%、1.9%、0.6%和0.5%,差距较为明显。须知,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不仅同为可持续发展的两大路径,而且资源节约还有助于解决环境保护“边治理、边污染”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未来我国发展绿色金融应着手解决以下问题:一是加强法制建设。目前缺乏绿色金融的相关法律,很难让金融机构主动开展绿色金融活动。二是加强组织建设,比如建立推行绿色金融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部门间合作制度。三是出台相关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绿色项目。包括建立绿色信贷担保及补贴制度。四是积极推进面向中小企业的绿色金融创新,应积极推进绿色无形资产的交易及金融创新,积极推进互联网绿色金融,大力发展绿色创业投资。五是积极推进面向大企业的绿色金融创新。包括绿色银团贷款、绿色债券、绿色股权投资基金等。六是大力发展资源金融。资源金融是为绿色资源开发和资源高效利用项目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类型。七是注重培育金融机构的绿色责任。
(作者:张伟,系济南大学绿色发展研究院院长;本文系教育部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5YJAZH110〕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5ZDB16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