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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5月30日 星期三

    保证人民陪审员从选任到履职全面落地

    ——聚焦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动员部署视频会议

    作者:本报记者 刘华东 靳昊 《光明日报》( 2018年05月30日 04版)

        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人民陪审员法,并于同日公布施行。5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召开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研究部署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工作。人民陪审员从选任到履职如何全面落地?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分期分批、保质保量完成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人民陪审员法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会上表示,针对司法实践中落实随机抽取难、影响案件正常排期开庭的情况,要进一步探索完善随机抽取工作机制。

    进一步保障人民陪审员人身和住所安全

        “要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人身安全和住所安全保护,对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侵害人民陪审员及其近亲属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周强在会上强调,“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就人民陪审员人身和住所安全保障出台相关细则,各级法院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及其近亲属人身和住所安全的保护。”

        此外,周强还指出要强化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的保障责任。“如果发现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九条,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后,及时向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上级部门提出纠正意见。”周强说。

    人民陪审员参审将获补助

        “人民陪审员法对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补助作出重大调整,不再区分有无固定收入,统一了参审补助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将会同财政部尽快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周强要求,各级法院要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保障举措落实落地,保护人民陪审员履职积极性。

        除了尽快研究制定参审补助的具体办法,会议还提出要对人民陪审员有计划地进行全员培训,加强对其权利义务、诉讼程序、法律基础知识、庭审技能、审判规则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

        (本报记者 刘华东 靳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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