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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5月30日 星期三

    正义的结果需要执行来落实

    ——来自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报告

    作者:本报记者 曾毅 《光明日报》( 2018年05月30日 10版)

        5月2日,小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一上班,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宓琼凯就站在了慈溪某公司厂房的大门前:“你公司与银行诉讼一案早已完结,银行已经申请执行。今天我们依法来腾退房产,我们会监督到底,希望你们在规定的时间腾退完毕。”下午四点,腾退完毕,宓琼凯把封条贴在了大门上。与此同时,海曙法院的另一组法官在刘海珍庭长的带队下在鄞州区也顺利地腾退了一套住宅。

        “5月2日到5月4日这三天,我们集中开展了‘执行72小时’雷霆行动,按计划腾退房屋67套,涉案金额5000多万元。”海曙法院执行局局长沙军介绍,今年1至4月该院共发布失信执行人917件1895人,限制高消费1536人、拘留154人次。

    让每一个执行案件经得起推敲

        “解决执行难,解决的不仅是一个个数据、一个个案件,更是隐藏在数据与案件背后的正义。”沙军说。

        连续3年办案数量全局第一的宓琼凯曾经办理过一个拖了17年的案子。“4年前,我第一次见到吴某某,他说找到了被执行人,要求恢复执行一起2000年申请执行的案件。原来,他当年从朋友处借钱买了一辆车,后来将车子转卖给被执行人,哪料被执行人不给钱。后来,官司赢了,被执行人却消失了。此时的吴某某已年过六旬,为还清当时购车欠下的巨额债务,一直以开出租车为生。”宓琼凯和同事们开始了查找,最后查控出被执行人名下共有的一套经济适用房,因为当时这套房子未过五年限制交易期限,暂时无法拍卖。2016年8月,该房限制交易期限届满,海曙法院依法将其拍卖,这一年春节前,吴某某拿着31万余元执行款喜极而泣。“他当天拉紧我的手说,感谢人民法院,终于可以还清17年前欠下的债务。”宓琼凯说。

        一位60岁的执行申请人2014年因交通肇事而瘫痪卧床,急需赔偿款维持生计。身为肇事方的被执行人数年来拒不执行赔偿款,且自己也只有一套正在居住的房产。接手此案的宓琼凯为此进行了多次沟通,最终采取评估拍卖被执行人的房产,并留取部分资金的办法。“一套房不是保命符,拍卖的70万元房产款保障了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留取的10万元保证了被执行人的人权,这是情与法的结合。”宓琼凯说。

        与海曙法院有着5年合作历史的宁波市奉化公证处副主任钱敏也亲历了这一案例。“我们当时配合法院对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了证据保全。”她说,“如何让每一个执行案件经得起推敲、让人民满意?海曙法院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一直邀请我们公证处进行拍照、摄像、清点,固定和保全证据,为各方当事人提供公立的第三方证明文书,也为后续房屋的评估、司法拍卖提供法律依据。这种合作既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法官的保护。”

    举全院之力攻执行难题

        由于行政区划调整,2017年海曙法院的管辖面积、人口大幅增加,执行案件量达到历年来的最高值,收案同比上升77.7%。该院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结案同比上升了52.1%,且异议、复议和执行监督撤改率、执行申诉率均为零。

        “年初开始,法院党组就以最高法提出的基本解决执行难为执行工作的年度目标,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每月听取专题汇报,部署具体举措,并形成了及时反馈机制。今年,为营造集全院之力抓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有效提高执行工作效率,诉讼服务中心承接执行局部分职能统一开展保全、评估和拍卖等事项,法警大队内部成立执行中队,分流一部分执行案件由中队干警承办。”沙军表示,通过繁简分流、分段协作推进、团队化作业等创新模式,打造高效率的执行团队,执行局全力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执行惩戒和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三大难题。

        以严格落实规定确保终本案件规范管理,以执行公开倒逼执行规范,海曙法院大力规范执行流程提升管理。2014年6月,该院在浙江省率先建成执行办事大厅,110平方米的大厅设有三个敞开式办公窗口,登记、询问、轮值接待,实现了执行当事人在法院事务的一站式办理。今年,在原有办事执行大厅的基础上,他们又打造了“前台+后台”执行模式,即以执行办事大厅作为前台,以执行指挥中心作为后台进行信息化管理。这一做法在今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巡查组作为经验在全国推广,各地同行纷纷前来学习交流。

        今年5月2日,与宓琼凯一起去见证“执行72小时”雷霆行动的,还有马园社区73岁的人民调解员汤盘浩。对此,宓琼凯介绍:“不定期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人民陪审员等参与体验法院的个案执行,有助于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也是举社会之力促执行的有效方法。”

    创新举措提升执行效率

        5月15日上午,海曙法院与海曙区地税局签署了一份“被执行人房地产询价协作机制”的合作备忘录,将原本由评估机构提供被执行人房地产评估价的方式,改为从地税部门获取计税基准价,询价结果作为司法网拍参考价。

        “原来评估机构的第三方评估耗时久、费用高。从评估程序启动至评估完成平均耗时一个月左右,平均每个评估案件所需费用约为1万元,这笔费用也需要申请人预缴。”沙军表示,签署协议之前,海曙法院已对54套住宅商品房启动询价试运行,共节省评估费用18.17万元,询价平均天数为两天,有效助推被执行人财产快速变现。

        去年7月24日,浙江甬信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在海曙法院签下了一份“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意向书,就自己代理的一个案件向全社会悬赏执行。这是海曙法院联合中国人保财险海曙支公司在全市首推的“执行无忧”悬赏保险。这款专门针对执行的商业保险,充分发挥了保险的杠杆效应,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协助法院找人查物,截至今年3月31日已办理3起案件,标的额4200余万元。

        去年8月下旬,海曙法院联合区拘留所挂牌成立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室,由专人对被司法拘留人员进行矛盾化解工作,并争取区委、区政法委支持,设立司法拘留矛盾化解专项奖励基金,提高矛盾化解实效。截至目前,共计促成23件执行不能案件顺利执结,取得良好效果。

        去年12月,海曙法院创新金融企业出具承诺函以划付全额执行款模式,在已有一定知名度并有较好声誉的金融企业为申请人的执行案件中,由申请人出面出具承诺函,承诺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款及其他款项由其支付来保证,执行局经审核后全额划付拍卖款,从而有效缩短金融企业资金回笼时间,节约司法资源,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今年1月,“宁波移动微法院”小程序上线,这是宁波法院系统借助技术手段,实现立案、送达、调解、开庭、执行等程序的“一站式”移动诉讼服务,使司法领域的“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用跑”成为可能。在此基础上,今年4月,海曙法院掌上执行办事大厅公开亮相。只要添加法官的执行微信号,就可随时与法官直接沟通,法官在3个工作日内必须及时给予回复,执行法官再也不难找。

        “正义的结果需要执行来落实。”沙军说,“执行,我们能,我们一直在路上。”

        (本报记者 曾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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