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把培育产业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根本出路。产业兴才能经济兴,产业旺才能百姓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振兴农村经济,发展产业依然是关键性问题。对于贫困程度深、返贫问题突出、发展基础薄弱的地区来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采取超常规、革命性的手段推进农业农村产业变革。贵州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行政策设计、工作部署、干部培训、监督检查、追责问责“五步工作法”,牢牢把握农业产业发展“八要素”(产业选择、培训农民、技术服务、资金筹措、组织方式、产销对接、利益联结和基层党建),正在掀起一场振兴农村经济的深刻的产业革命。现代农业的竞争,已不再是单纯的产品竞争,而更多是产业链竞争。只有从全产业链的发展视角,深刻理解和探寻农村产业革命的内在逻辑规律,找准农村产业革命的重点、难度和突破点,才能从根本上激活农村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最大限度地释放农业农村改革的制度红利。
1.健全农业结构调整的生产服务机制
从现代农业发展来看,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农业生产仍然存在高投入、低产出的传统方式,农产品效益低、品种尚不优化、地方特色不明显等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问题突出。当前的农村贫困不再是吃不饱饭的问题,而更多是生产观念落后、产业基础薄弱、生产经营服务体系待健全的问题。振兴农村经济,特别是深度贫困的农村地区,要在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上来一场革命,走一条见效快、成本低、效益高的可持续发展路子。一方面,要深入调查研究,立足市场供需结构和自身资源禀赋条件,结合农业部发布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定期制定和发布面向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农产品生产指导目录》,包括农产品的市场需求类型、市场需求规模、生产技术指南、生产成本控制等,不断优化和调整贫困农村地区产业结构,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另一方面,按照“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化新型农民要求,对广大农民开展有针对性的、灵活多样的生产实用技术培训,全面提升农民科技素质和生产实用技能,着力培养一批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新时代新型农民。此外,要加强产业结构调整的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积极引导、鼓励和帮助农户优化和调整种养结构,彻底消除一些农户不愿、不敢主动调整种养结构的消极心理。
2.夯实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支撑体系
据有关统计显示,我国粮食产后损失达7%~12%,马铃薯、水果、蔬菜等损失高达15%~25%。在发达国家,农产品的加工产值大都是农业产值的3倍以上,而我国农产品的加工产值仅占农业产值的60%,相当一部分农产品仍停留在低附加值的初级原料销售层面。由于农产品加工滞后、转化率低,农业经济效益低、农民增收困难,一些农村甚至出现高产低效、增产不增收的现象,严重影响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推进农产品加工转化,需要从市场主体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建设等方面入手找准突破点。一是完善农产品加工产业和政策支持体系,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积极引导中小微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经营等方式整合资源,不断提升区域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二是建立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机制,特别是要瞄准贫困地区农村对农产品精深加工的实际需求,进一步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力量,积极开展农产品加工科技扶贫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产品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转化和推广。三是以绿色生态(有机)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不断夯实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基础,进一步拓展和延伸农业产业链。
3.构建农业品牌建设的公共服务体系
当今农产品市场竞争制胜的法宝,不再取决于农产品的市场规模,而取决于农产品的品牌。品牌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已成为现代农业竞争力的重要衡量指标,贯穿于农业全产业链和全价值链。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建设,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明确要求推进农业品牌化。尽管目前来看涌现了一批知名的农产品品牌,但大多农产品依然存在品牌意识淡薄、品牌定位不准、品牌管理粗放、品牌保护不力等问题。加之我国农业品牌建设起步晚、基础差,多数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不高,影响力和竞争力仍停留在局部地区。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助推农村产业革命,需要从政策支持、管理服务方面入手,增强有效的公共服务供给。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农业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政策扶持体系。鼓励和引导区域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保护和管理以及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等,对于获得登记保护和认证的农产品,地方政府可以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财政补贴、金融信贷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对于品牌知名度低、市场需求旺、发展潜力大、生态效益强的农产品,应从质量监测服务、营销推广、权益保护等方面加大政策帮扶力度。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农业品牌管理和保护力度,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农业品牌管理和保护的公益性服务,研究制定农业品牌公益性服务标准体系与操作规范,培育和扶持一批农业品牌管理和保护的公益性服务组织,全面提升农业品牌的产业链和价值链,不断增强农业品牌建设与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4.探索农产品产销无缝对接的新模式
长期以来,我国部分农村地区依然存在农户“丰产不丰收”、农产品“卖难买贵”的现象。究其原因,实际上是产销对接流通上出现问题。
我国大部分偏远农村地区,农产品流通环节较多,从生产的田间地头到消费的餐桌层层损耗、层层加价,存在各种各样的生产成本、流通成本和销售成本。振兴农村经济,要在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上下功夫,深入调查研究农产品流通过程和流通规律,切实降低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各种成本。首先,积极探索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零售商或消费者直接对接,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让合作社和农户仅负责生产环节,而市场销售交由龙头企业(公司)负责。其次,充分利用各类农村电商资源,搭建线上+线下销售平台,不断拓宽农产品直销渠道。有条件的地方,应抢抓“零工经济”时代的发展机遇,统一谋划和设计集网上洽谈交易、网上结算、交收、物流配送服务、后台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农产品第三方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实践“农户+零工者+消费者”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模式。再次,应进一步深化“农超对接”“农校对接”模式,鼓励和引导超市和学校食堂农产品采购优先与贫困农村地区、贫困农户对接,探索集团化推进“农超对接”“农校对接”的新机制。
5.创新农户与市场主体利益联结机制
农民是否脱贫致富奔小康,是评判振兴农村经济的产业革命成败的重要标准。在农村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尽管产业链连接到户,但大多农户仍处于产业链底端,市场力量相对薄弱,且利益很难保障、效益可持续性十分脆弱。建立农户与市场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就是要在产业发展过程中保障农民在产业链中的基本权益,让农民从产业链中获得更多利益、共享产业发展成果。一是通过产销合作、股份合作、农户土地流转、劳动力聘用等方式,紧紧围绕“龙头企业(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探索建立农户与市场主体的多种形式利益联结机制,真正实现农户聚在合作社富在产业链。二是探索推进“村社合一”的强村富民模式。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带领农民脱贫增收致富的坚强领导核心,坚持党对农村的坚强领导是振兴农村经济的重要保证,要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始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三是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着力破解农业农村发展瓶颈,进一步激活沉睡的农村资源,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探索农民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的利益共享机制,让农民获得更多机会参与分享全产业链上的增值效益。
农业全产业链打造,能够把分散的、小规模的农户组织起来,是实现产业扶贫利益联结的有效途径,也是将现代农业做大、做强、做精、做绿的创新发展之路,更是一场振兴农村经济的深刻的产业革命的重要选择。推进农业全产业链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探寻农村产业革命的基本规律,深刻理解全产业链的发展战略理念,正确把握农业全产业链各个链条环节的逻辑联系和关联机理,找准农业全产业链的薄弱环节,还需正确处理好政府、市场主体和社会在农业全产业链建设中的关系,明确各方职责和定位,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方面下功夫。
(作者:陈坚,系贵州省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