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笔谈】
从央视记者调查山西三维集团的污染问题,被村干部阻挠,被环保局官员搪塞;到江苏灌云县多家化工企业疯狂排污,媒体多次曝光未果;再到中央环保督察后,湖南省湘西州永顺县鸿升纸业和邵阳市威淩公司污染反弹……从近期发生的这些环境污染案例,我们会发现一个共性问题:这些排污主体都是当地的纳税大户,长期以来缺少有效监管,尽管当地群众反映强烈,但污染问题总是不能得到切实解决。
“要扶贫就不能要生态”“只要不出大事故,污染一点没什么”……近年来,对“纳税高、污染高”企业表示宽容的论调时有所闻,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污染严重的“纳税大户”态度依然暧昧。
阻挠记者采访,包庇企业排污,一旦企业声称遭抹黑,立马动用行政资源刻意保护……如此不讲原则甚至罔顾法律规章地袒护污染型“纳税大户”,却让老百姓深受危害、饱尝恶果,试问,这到底是在为谁服务?地方政府爱护企业,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是职责所在、理所应当,但是这种爱护必须把握好分寸,不能无原则、无底线,否则就会异化为不作为、乱作为甚至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
由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尚未完全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发展理念,唯GDP的思想观念依然在某些人的头脑中作祟。
如今,我国的经济总量和经济增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此时各地更应该重新审视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探索新型政企关系下的绿色发展。唯有构建正常、健康、绿色的新型“亲清”政企关系,适应和引领环保新常态,把调整优化结构、实现创新驱动与保护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地方发展需要实体企业支撑。现在,很多地方都在想方设法创新发展环境,以便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但在此过程中却不能忽视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日益增长的需求。这就要求无论是政府施政还是企业经营,都应该主动回应公众的期待,建立“亲清”政企关系,以法规为准绳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毕竟,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不是单纯的财富积累,而是要以改善民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作者:李学辉,系湖北省巴东县环保局环评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