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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5月22日 星期二

    管住“生意医生”还须改革医疗付费模式

    作者:陈作兵 《光明日报》( 2018年05月22日 02版)

        【光明时评】

        日前,长沙一名医生火了。这名医生在腋臭手术进行到一半时忽然停下,告诉正躺在手术台上的女病人、要更美观吗?要不感染吗?那手术费必须得涨价,由原先的1560元涨到5600元。毫无悬念,病人只能接受。

        医生切开了病人的身体,然后坐地起价,说是趁火打劫,毫不为过。医疗行为和一般商业行为有着巨大区别,商业行为是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医疗行为的最高利益就在于尊重生命、尊重患者的健康权。其他任何利益关系,在这“两个尊重”面前,都应放在次要的地位。作为一名医务人员,面对如此信任你、躺在手术台上的患者,你唯一应该做的,就是尽心尽力,提供力所能及的最佳医疗。不但不提供,反而借机推销,这是医生治疗还是商人划价?

        不过,我们在谴责“生意医生”的同时,如果跳出个案来思考当下的医疗收费制度,我们能采用更合理的医疗付费模式吗?怎样的付费制度才能防止医疗界的“害群之马”钻空子?

        我们知道,中国现行的医疗付费模式主要按照服务项目收费,患者做个心电图,就付心电图的钱,患者做个B超,就付B超的钱。按医院提供的服务项目收费,表面看起来非常公平,但实则有非常大的隐患,某些医院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常常导致过度医疗。

        笔者认为,单病种收费模式是抵制过度治疗、提高医疗质量的一剂良药。单病种收费就是按照每个疾病的诊断,评估出治疗这个疾病大约需要多少费用,然后统一打包给医疗单位。从而既避免了医疗单位滥用医疗服务项目、重复项目和分解项目,防止医院小病大治,又保证了医疗服务质量。

        比如,急性阑尾炎,医保规定最多支付13200元,如果医疗费用超出这个额度,对不起,超出部分医院自己承担。如果医疗费用只花了10000元,那么医院就积余3200元。医院考虑到经济效益,会自发提高医疗质量,减少过度医疗,防止切开感染,促使病人早些痊愈出院等等。自从美国实行单病种付费取得成功后,世界上很多国家也纷纷实行了单病种收费,比如日本、德国、英国等等。可以这样说,医疗按病种收费,是国际上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负担的通用重要手段。

        我国已经意识到传统的医疗支付模式已经不适应人民对于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需求,正在大力推广单病种收费政策。当然,在具体实行中肯定还会碰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这些问题也只能在实践中予以完善。我们不必着急,需要给理想一点时间。相信,它最终会把那些“生意医生”关在新型支付制度的笼子里,不能肆意妄为。

        (作者:陈作兵,系医学博士、浙江大学医学院康复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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