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遵循。我们要以此为引领,努力开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论述,开创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发展的新境界,弘扬了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融合了人类法治理念的思想精髓,是科学性与实践性的成果积淀,是本土化与国际化的相得益彰。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以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系统论证了法的起源、本质、功能、作用,成为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的理论之源,有力指导着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的实践探索。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法学思想的继承和创新性发展,是对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法治思想的时代化丰富和实践化传承,更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系统化创新和整体性发展,成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引领。与此同时,法治思想和文化具有历史继承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思想之精华深刻地影响到当代中国法治理论与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我国古代历来有“隆礼重法”的传统,法治文化源远流长。如《管子·法法》就提出:“宪律制度必法道,号令必著明,赏罚必信密,此正民之经也。”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是现代法治思想的文化资源,其中内蕴的家国情怀、法本追求、德法相辅等法治理念与精神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论述中得到了极大彰显。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有力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论述,是基于法治中国建设实践而形成的极具开创性的智慧结晶,它深刻分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追求、本质特征、价值导向、体系建构等系列重大问题,有力回应了新时代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中国、如何建设法治中国以及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如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根本性、时代性课题,对于实现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这构筑了当今世界法治建设中独具特色的中国经验,推动了我国社会治理结构改革和制度模式变迁的现代化进程,是基于本土化、特色化和现代化基础上法治精神的彰显。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实现伟大梦想,需要有坚实的法治保驾护航。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征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不论是夺取伟大斗争的胜利、推进伟大工程的建设,还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都需要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实保障。尤其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党所肩负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全面依法治国意义更加凸显,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首要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要坚定不移将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全领域、全方位,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有序解决依法治国的复杂难题。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反映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必须立足中国国情,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探索符合当前中国时代特征、体现当代中国时代精神的实践道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扎实有效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抓好法治建设的“四大主体环节”,坚持厉行法治,整体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巩固好法治国家建设的基本前提,把握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创设好法治社会建设的必要条件,打牢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在党的领导下建设好五大内容体系,即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不可缺少的重要支撑。
(作者:陈诚,系西南大学心理学部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