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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5月14日 星期一

    用新发展理念解决垃圾处理问题

    作者:毕德利 《光明日报》( 2018年05月14日 07版)

        【农村垃圾处理新探索系列报道】 

        当下,垃圾处理问题越来越受人们关注。为了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要把它看作是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的一环。

        创新是解决垃圾处理问题的灵魂。垃圾处理不能停留在传统的填埋和焚烧两种形式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城市周边越来越难以找到垃圾填埋场了。不是没有合适的地方,而是周围的百姓大多反对建垃圾填埋场。焚烧的方式也不是不行,为了避免产生二英,焚烧的成本就降不下来,也就是说,传统的垃圾焚烧可以减量,但在经济成本上不可持续。

        那么,我们就必须在填埋和焚烧这两个基本的处理方式上进行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在体制上,要建立垃圾分类处理运行系统。用行政或市场的手段,建立起替代计划经济时期,曾由供销社系统负责的垃圾回收体系。在机制上,要创新垃圾分类处理管理办法。在倡导全民垃圾分类之初,要实行奖励和处罚并重的办法。在形成规范后,持续实行收费和处罚并重。在技术上,对垃圾分类处理不可怀有一蹴而就的思想。垃圾分类是个技术活儿,要从娃娃抓起,让垃圾分类的技术规范进幼儿园、进小学课本,必须从源头灌输,并逐渐成为人们的生活习惯。

        协调是解决垃圾处理的重点。这里所说的协调,是狭义的操作手段。我国农村现行的垃圾处理方式是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这种方式,一个自然村的财力投入每年要4万至6万元,是县乡财政的一笔固定开支,对于大多数县乡来说,是一个比较重的负担。

        笔者通过对辽宁省新宾县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调研,发现这个县三分之一的乡,已经实现了垃圾不出村,其中的关键就是党、政、人大、政协四大班子对垃圾处理问题取得了高度一致,实现了垃圾处理工作的全面协调。

        绿色是垃圾处理的根本。垃圾填埋和焚烧处理的前提是必须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在这方面,垃圾分类是绕不过去的坎,在我国城乡没能实现规范的垃圾分类之前,如何解决每天源源不断产生的垃圾和存量垃圾,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难题。

        国家科技部、环保部、商务部、质监总局推荐的“国家重点新产品”——“生物质(垃圾)分选及气化设备(ZL201210170021.9和ZL200610047892.6)”,在处理垃圾时不仅能将垃圾“吃干榨净”,而且不向空中排放烟气,用密闭燃烧的方式,将有害气体转化为可燃气体,实现了绿色发展。

        开放是垃圾处理的方向。目前,我国的垃圾处理厂,一般都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由政府所属的环卫或城建部门主管,靠财政补贴运行。也有一些具有垃圾处理专利技术的企业与垃圾处理厂合作经营的项目。但这些合作项目在洽谈时,由于责任主体不明确,使解决“垃圾围村”问题陷入两难境地。因此,我们要正确判断解决垃圾问题到底是靠政府还是靠市场。如果靠政府,就要研究如何进行机制创新,如果靠市场,就要研究如何进行体制创新,用开放的思维解决垃圾处理难题。

        共享是垃圾处理的目的。现在,各级政府都有垃圾处理补贴的财政列支,国家一些部委也有相应的专项资金,但这些政策之间还没有形成合力,有的资金是以整治乡村面貌的形式用于垃圾处理;有的是以解决秸秆利用的形式用于垃圾焚烧;有的是以解决城市垃圾综合整治的名义用于垃圾处理;有的则是以治理大气污染的名义用于垃圾处理。我认为,只有形成资金政策合力,认真对待垃圾处理问题,才能让全民共享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

        (作者:毕德利,系辽宁社会科学院低碳发展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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