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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5月09日 星期三

    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减少洱海输入性污染

    作者:本报记者 任维东 《光明日报》( 2018年05月09日 07版)

        【三方谈】

        ●主持人:

        本报记者 任维东

        ●嘉宾:

        云南省大理市“三清洁”办公室主任 杨月高 

        云南省大理市绿铭环卫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 海 

        云南省大理市龙下登自然村村民理事会理事长 张建春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加强生态建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云南大理市结合洱海保护实际,创造性地开展了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为主题的“三清洁”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农村垃圾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和市场化运营,其经验曾在全国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会议上交流。但是农村环境卫生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和持续性的工作,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为此,记者邀请大理市“三清洁”办公室主任杨月高、绿铭环卫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海、龙下登村村民理事会理事长张建春进行了对话,请他们为大理市的“三清洁”环境卫生整治问题建言献策。

    如何发挥群众在“三清洁”中的主体作用

        主持人:在开展“三清洁”工作过程中,广大群众的参与程度还不太高,如何才能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杨月高: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首先要明确群众的职责和任务,让群众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其次是要有一套长效管用的管理制度,使大家的行为进入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再次是要做好组织发动,充分发挥乡镇、村组等各级各部门的作用,把群众动员起来,形成工作合力;最后是要强化执法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如有违反“三清洁”规定的行为,将依照规定进行处罚。

        黄海: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和投工投劳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是体现群众主体责任的一种有效形式,同时还能够增强群众的责任意识、自觉意识和主体意识。

        张建春:建立完善村规民约非常重要,要把“三清洁”的政策和制度要求转化为村民自治的具体要求,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开展“三清洁”工作不仅是政府的事,更是群众自己的事,努力形成民主管理、自觉遵守、党员干部带头、群众相互监督的工作格局。

    如何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置和回收利用

        主持人:农村垃圾处理是“清洁家园”基础性工作。目前,大理市按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三类进行分类处置,今后如何对生活垃圾进行细分和处置?

        杨月高:大理市的生活垃圾目前全部采取统一收集、集中焚烧发电的处理形式,实现了无害化处理。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对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和“不可回收”进行细分收集,加强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减少垃圾清运处理量,节约处理成本。

        黄海:进行生活垃圾的分类减量,各级要重点扶持发展废品回收和加工企业,通过企业市场化运营实现可回收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张建春: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过程中,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设备设施,建设一支以农村环卫保洁员为基础的专业收集队伍,并从农户开始做好源头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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