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有户籍无房家庭在租住地入学今年成为现实。
4月25日,北京市教委发布的《关于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明确了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地稳定工作租房居住的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据悉,北京今年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体现在“稳”“进”“严”三个方面。
“稳”:免试就近入学
北京今年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在入学年龄、入学方式等方面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继续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对房产、户口具备条件且居住达到一定年限的老居民子女继续实行原有单校划片,不完全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的将实施多校划片。北京市教委副巡视员冯洪荣告诉记者:“今年的基本要求就是在城六区加大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力度。”
今年北京各区招收特长生比例仍严格控制在本区初中招生计划的4%以内,与去年一致。但是,2019年将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这是为了提前释放改革信号,让家长明确预期,降低特长生培养的功利性。”北京市教委基础教育二处处长徐建姝表示。
“进”:释放优质学位
为进一步完善入学规则,释放更多优质学位用于就近入学,让更多孩子公平享有优质教育机会,“北京今年政策的重点在于,扩大免试就近入学的面和机会,减少其他入学口径和渠道,使每个孩子都能在公平的规则之下接受义务教育。”冯洪荣介绍道。
北京首次在小学入学政策中规定,“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城六区逐步降低公办学校寄宿招生数量和招生比例,到2020年寄宿招生将实行登记派位入学。徐建姝表示,减少寄宿招生的规模,是为了进一步释放优质学位用于派位入学,也是弱化寄宿招生的选拔性,严禁以寄宿的名义择校招生。
“严”:维护入学秩序
《意见》明确规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纳入属地区教委统一管理,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以招收其审批机关所在区域内学生为主。同时,对民办学校的招生时间进行了统一规定,要求在5月26日至6月10日之间完成。
徐建姝表示:“禁止民办学校提前招生,将其招生安排在公办校特长生招生之后、大派位之前,与去年相比缩短了民办学校的招生时间,这样有利于维护入学秩序,缓解家长焦虑的心态。同时,没有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公办校兜底保障。”
(本报北京4月25日电 本报记者 柴如瑾 董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