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中,强调要形成“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并对深化群团组织改革进行了部署。
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党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法宝。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党始终高度重视群团工作,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发挥群团组织特殊优势,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为实现党在各个时期的历史任务而奋斗。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群团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2015年7月6日,党中央召开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党中央还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一系列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的群团改革和群团工作指明了方向。几年来,党的群团工作在继承创新中不断加强,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作出了应有贡献。
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党的群团工作与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相比,仍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主要是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需要增强。《决定》在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基础上,对新时代党的群团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强调要深化党的群团组织改革,推动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主要有3个方面。
一、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切实加强党对群团组织的全面领导
《决定》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这就意味着,加强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是深化党的群团组织改革必须贯彻的首要政治原则,也是深化党的群团组织改革的首要政治任务。要通过深化群团组织改革,健全组织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党对群团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是强化同级党委在同级群团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理顺党的组织同其他组织的关系,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理顺党的组织同群团组织的关系,加强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决定》提出:“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企业和其他组织中设立的党委(党组),接受批准其成立的党委统一领导,定期汇报工作,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同级组织中得到贯彻落实。”这一重大举措,为理顺党的组织同其他组织的关系指明了方向。目前,群团组织实行分级管理、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的体制,工会、共青团、妇联受同级党委和各自上级组织双重领导。根据《决定》精神,要进一步强化同级党委对同级群团组织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同级群团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决定群团工作重大问题,管理同级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协调群团组织同党政部门的关系及群团组织之间的关系。要建立和完善研究决定群团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党委在每届任期内应该召开专门的群团工作会议。要把群团组织定期向党委常委会报告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制度固定下来并严格执行,群团组织有关重大事项要及时向批准其设立党组的党组织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
二是把群团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要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把党建带群建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党委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党委群团工作考核制度,把群团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党委领导班子和分管负责同志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有关工作会议应该请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党员负责人应该考虑作为同级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要统筹基层党群组织工作资源配置和使用,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党员服务站点的规划建设应该考虑群团组织需要。制定群团组织推优办法,把群团组织推优作为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方式之一。要整体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党建和群建工作,实现共建互促。
三是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明确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等等。各级党的群团组织中的党组,要进一步增强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增强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善于团结党外干部群众,善于把党的主张和任务转化成群团组织的决议和群众的自觉行动。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制度,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严格管理干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要加强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密切关注群众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变化,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和自觉支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决策部署。没有设立党组的群团组织,要抓紧设立党组,切实承担起政治领导责任和党建主体责任。群团组织中的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周围干部群众。
二、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推动群团组织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
《决定》提出,推动群团组织优化机构设置,完善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将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更好适应基层和群众需要。要紧紧围绕坚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条主线,强化问题意识,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群团组织改革,着力解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问题,把群团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
一是改革机构设置。要适应完成党的中心任务和基层工作、群众工作需要,进一步改革和优化机关机构职能设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紧紧围绕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这一工作主线,调整优化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推动工作重心下移,把更多的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各地的群团组织可以结合实际,统筹机构编制资源,在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大胆创新。改革方案要报批同级党委批准,并报上级群团组织备案。
二是优化管理模式。要以提高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和扩大有效覆盖面为目标,在巩固按行政区划、依托基层单位建立组织、开展工作的同时,创新基层组织设置、成员发展、联系群众、开展活动的方式。要采取有效措施扩大组织覆盖,重点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等领域和农民工、自由职业者等群体延伸组织体系。要打造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群团工作新格局,实施上网工程,加强网宣队伍建设,提高网上群众工作水平。要站在网上舆论斗争最前沿,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弘扬网上主旋律。
三是创新运行机制。要完善群团组织代表大会制度和委员会制度,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代表和委员履职述职制度和直接联系群众、接受群众评议制度。完善群团组织事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要把群团组织纳入巡视巡察范围,强化对群团组织的监察监督。
三、促进党政机构同群团组织功能有机衔接,更好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决定》提出,促进党政机构同群团组织功能有机衔接,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承担适合其承担的公共职能,增强群团组织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群众功能,更好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一是促进党政机构同群团组织功能有机衔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法律法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应该请相关群团组织参与调研和论证,充分听取意见、吸收合理建议,充分考虑相关群体利益。重大决策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应该吸收群团组织参加。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群团工作纳入党政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支持群团组织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维护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各级党委要重视发挥群团组织在社会主义民主中的作用,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政府可通过召开会议或其他适当方式,定期向人民团体通报重要工作部署和相关重大举措,加强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协商。各级政协要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及其界别委员在密切联系群众、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和谐中的作用,密切各专门委员会与人民团体的联系。
二是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承担适合由其承担的公共职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合理配置职能和资源,支持群团组织依法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把适合群团组织承担的一些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按照法定程序转由群团组织行使;支持群团组织立足自身优势,以合适方式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群团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要试点先行,承接职能后应该建立符合公共服务特点的运行机制,确保能负责、能问责。群团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要严格管理、规范实施,做到政府放心、社会认可、自身有活力。
三是增强群团组织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群众功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的广大人民群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力量,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依靠。群团组织要把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发挥作用的主战场,组织引导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推进改革,促进形成最广泛的合力。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动员所联系群众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促进各民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加强同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往来和交流,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和祖国和平统一。多领域、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民间对外交流,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友谊,维护国家核心利益。要加强群团组织的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增强群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群团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考察推荐应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适当增加基层一线代表人士的兼职比例。要重视推动群团干部到火热的实践一线摸爬滚打、锻炼成才,注重从企业、农村、城乡社区等基层一线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群团干部队伍。选好配强基层群团组织负责人,更多采用兼职、聘用等方式吸引优秀社会人才加入群团工作队伍。
四是强化对群团组织的支持保障力度。完善群团工作经费保障制度,由财政拨款支持的群团组织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重点向基层倾斜,对基层群团组织的经费补贴应该落实到位。鼓励群团组织在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许可范围内,通过多种方式筹措事业发展资金,依法享受扶持政策。建立健全群团组织社会资金募集、管理、使用全过程公开制度,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提高社会公信力。
(作者:邓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