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民政部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的指导和支持下,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总体要求,推动志愿服务法治化、信息化、组织化、社会化实现新发展。
一是推动《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和贯彻实施。2017年8月22日《条例》正式公布,首次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了志愿服务发展的方向和原则、确立了志愿服务的管理体制、保障了志愿服务有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全面构建了促进志愿服务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支持措施,为我国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法治保障。《条例》公布后,我部会同中央文明办全力做好宣传贯彻工作,联合印发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通知,举办了专题培训,并指导各地积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为《条例》顺利施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根据《条例》对志愿服务信息化的要求,加强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为公众便捷参与志愿服务、实现志愿服务供需精准对接提供了重要支撑。截至目前,系统已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系统中实名注册的志愿者超过8500万人,发布的志愿服务项目超过110万个,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间达8.8亿小时。
三是大力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指导各地民政部门持续深入贯彻《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大力培育志愿服务组织,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优化服务、简化程序、加快审核办理;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探索由街道办事处(乡镇)实施管理,并引导各地依托城乡社区和单位广泛设立志愿服务站点。截至2017年年底,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名称中含有“志愿”“义工”等字样的志愿服务组织已有1.1万家,志愿服务团队已有56.7万个,志愿服务站点已达9.2万个。
四是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社会化。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志愿服务项目展示活动,指导各地动员、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聚焦脱贫攻坚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和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志愿服务项目,撬动和吸引了超过1.6亿元的社会资金投入。会同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开展志愿服务项目推选交流等活动,推动了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等领域志愿服务项目的常态化、社会化发展。
下一步,民政部将切实履行好《条例》赋予的志愿服务行政管理职责,加快制定配套法规政策,不断夯实志愿服务法制保障;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引导志愿服务组织不断提升能力、充分发挥作用;持续推进志愿服务站点建设,为有意愿、有能力的志愿者提供广阔空间和便捷平台;规范引导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深化志愿服务实践。
(作者:顾朝曦,系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