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热议监察法草案】
监察法草案明确规定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这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从而实现“一个统一”“两个全覆盖”“三个相衔接”。“一个统一”就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纪委将和监委合署办公,实现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两个全覆盖”就是党内监督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实现全覆盖的同时,实现国家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三个相衔接”就是实现党的纪律、监察法、刑法和刑诉法等法律的有效衔接。这里面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实现纪法贯通;第二个层次是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实现法法衔接。过去纪委作为党内的执纪机关,主要是对接检察机关的反贪工作。监委成立之后,我们与司法机关之间的衔接就变成了法法衔接,由监察法对接刑诉法。
(本报记者王昊魁、邓晖、李笑萌、陈慧娟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