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热议监察法草案】
通过制定监察法,实施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反腐败做法和经验上升为国家法律,对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构建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重要作用,是新时代我国的一项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具有重大深远的历史意义。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就是让人民来监督权力的一种制度化方式。这种制度设计在世界上没有先例,符合中国国情,反映人民心声,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政治智慧,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全体中国人民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国家监督制度的顶层设计,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实现对所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国家监察委员会是中国特色的反腐败工作机构。监察法就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盛不衰的根本举措之一。
(本报记者王胜昔、邓晖、郭超、杨舒、杨珏、陈海波、王清彬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