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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3月15日 星期四

    公众广泛参与 法律保障民生

    周光权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作者: 《光明日报》( 2018年03月15日 08版)

        人物素描:郭红松绘

        【代表委员手记】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这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一件大事。宪法修正案的内容涉及多个方面,其中,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制度设计,有助于今后全国人大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强化人大履行监督职责,增强宪法权威。作为一名法学教育工作者,对这样的改动,我乐见其成。

        作为一名法律学者,对法治的关注自然是重点。作为连续两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我参与了不少立法工作。我感觉近5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方面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当然,肩上的担子也越来越重。我所在的法律委员会5年里召开了150多次会议,平均每个月就有将近3次,有的会连开数天,都在讨论法律草案,确实是很拼。前不久,法律委员会让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的每位委员写一句履职感言,我写的是:“5年时间转瞬即逝,但是永远不会忘记立法人的敬业和担当。”

        这5年,全国人大立法的最大特点是在保障民生方面殚精竭虑。给我印象比较深刻的包括制定了民法总则,做了一件过去几十年一直想做但没有做成的事情;修订了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这两部法律都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法律,它们保障着我们的呼吸和舌尖上的安全。没有这些法律,行政执法就不可能真正地落到实处。另外,还制定了以网络安全法为标志的一系列保护互联网安全、个人信息的法律,确保大家能够较为安心地进行网上购物、使用第三方支付、聊天工具等,享受互联网带来的各种便利。

        新时代的立法需要大智慧,特别需要汇集众智。我始终深信不疑的是:公众参与越广泛,法律就越能够被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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