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热议监察法草案】
根据宪法制定监察法,明确监察委员会的政治定位、法律地位、工作职责、监察范围,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体现了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践发展的新成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部署,是确保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实现反腐败工作制度化的关键举措,将对国家监察工作起到统领性基础性作用。
我们将以监察法的出台为新起点,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一是牢牢把握监委的政治属性,坚决扛起深化改革的首责主责全责;二是牢牢把握党的领导这一“总抓手”,切实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三是牢牢把握作风这一人心向背的“晴雨表”,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四是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本报记者王胜昔、邓晖、郭超、杨舒、杨珏、陈海波、王清彬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