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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3月13日 星期二

    国际人士肯定中国修宪

    作者:本报记者 贺斌 《光明日报》( 2018年03月13日 13版)

        本报伊斯兰堡3月12日电(记者贺斌)在中国两会召开期间,本报记者采访了巴基斯坦国防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院长伊贾茨教授。

        伊贾茨表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过投票表决,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顺应了中国人民的需求。长期以来,中国面对国内外形势变化,不断进行体制改革和体制调整,这些改革和调整适应了中国国情,顺应了中国人民的需求。此次修宪为相关改革和调整提供了法律依据。

        他还表示,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正被大力推进,亚洲基础设施开发银行等机构的金融安排全面展开,给巴基斯坦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中巴经济走廊项目不仅开始实施,而且不断推动着中巴两国民心相通。目前,在中国获得高等教育奖学金的巴基斯坦学生人数创造历史纪录,在华经商、旅游的巴基斯坦人和在巴的华人、中国留学生人数大幅度增加。巴基斯坦人亲身感受到了新时代中国给中巴关系带来的新变化。

        本报日内瓦3月12日电(记者何农)日内瓦-伯尔尼经济署前署长、中欧经济学家、企业家菲利普·莫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中国全国人大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条款,是根据中国国情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国发展的需要。

        莫纳说,一些国家的领导人任期长短有规定,一些国家则没有规定。譬如,在瑞士,联邦主席的任期规定是一人只能任期一年,然后五年之后才可以再次当选。而一年时间实在太短,领导人完全无法建立一个稳固而有用的政策网络。尽管瑞士担任联邦主席主要是礼仪性质的,但我们的政策和人事也缺乏连续性。

        莫纳说,我感到遗憾的是,许多西方媒体在了解中国体制、中国的具体国情之前,就已经得出了自己的简单结论,这不是理解中国的正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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