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必须与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同步完善和发展。修改宪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体现了宪法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立新成果、作出新规范的本质特征,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是建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必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赖,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本报记者刘华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