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船听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论担任何种职务、从事何种工作,首先要明白自己是一名在党旗下宣过誓的共产党员,要用入党誓词约束自己。党员的身份意识是党员进行自我认知、开展实践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基础,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是最基本、最基础的内容,要求每名党员都能牢记党员身份、不断强化身份认同,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践行党员义务和责任,使新时代的共产党人“永远做人民公仆、时代先锋、民族脊梁”。
党员身份意识是一种全方位的身份自觉
党员身份意识是指中国共产党党员对自己身份的自觉认知和把握,对自己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具备的有关党的性质和宗旨的认知,有关党员纪律与规范的认知,有关党员权利、义务、使命及职责的认知等,这是一种党员关于自身身份的自觉认知。
这种自觉认知包括四个维度:党员思想身份意识,即党员自觉意识到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在思想上应该具备哪些理论素养、理想信念,包括对党的思想理论知识的自觉学习、运用,对党的理想目标的自觉守护与坚持等。党员政治身份意识,即明确自己作为共产党员的政治义务和政治责任,遵守和践行党的政治规矩,在党言党,在党护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遵照执行党的政治准则等。党员组织身份意识,即要自觉按照党的组织章程要求做事,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参与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党的组织团结等。党员行为身份意识,即在与人民群众的实践交往中,党员敢于亮明自己的党员身份,明确自己作为共产党员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积极践行党员的行为准则和具体要求,进而产生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自觉成为新时代的先锋、模范和榜样。
党员身份意识面临新挑战
不断变化着的世情、国情、党情和民情,使党面临多重考验和危险。少数党员也出现了身份意识淡化、弱化等问题,一些党员在思想上松懈,漠视党的理论知识学习,造成思想落后,应有的理想信念日渐消退,人生观和价值观扭曲,容易被现实利益所诱惑,站到党和人民的对立面,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政治身份意识不明确。一些党员忘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忘却党员的政治义务,无视党的政治路线,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违背党的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在党不忧党、在党不护党。
组织身份意识迷失。一些党员由于种种原因与党组织“失联”,游离于组织之外,不参与党的组织生活,违背党的组织原则,破坏党的组织秩序。一些党员在谋取职位升迁的过程中,没有按照组织程序,采取一些非制度化行为,利用各种潜规则和不正当竞争方式实现个人的升迁。一些党员在执行党的政策过程中违背党的组织程序,搞暗箱操作、搞权钱交易、搞团团伙伙,严重破坏了党的组织生活原则。
行为身份意识模糊。一些党员在与人民群众的交往中,无意或有意地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不是拿共产党员的高标准而是拿普通群众的标准来衡量和要求自己的行为。如有的党员在政治行为和日常行为的实践中,无意识地忽略或有意识地隐瞒自己的党员身份,回避党员最基本的义务和责任,影响了党员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导致作为共产党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逐渐丧失。
不断强化新时代党员身份意识
面对新时代部分党员身份意识淡化和弱化的问题,必须聚焦问题、对症下药,采取有效措施培育和强化党员身份意识,为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推进组织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的过程中巩固党员群体的思想身份意识。重视对全体党员精神之“钙”的补充工作,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全体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要在有序开展党内集体教育的同时,激活全体党员开展自我教育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一方面,党组织要不断更新思想教育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通过思想教育的开展,“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要按照中央要求,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另一方面,通过各种形式的组织关怀帮助党员树立自我教育意识,坚定党的理想信念,不断提升思想理论水平、坚定崇高理想信念。
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契机强化党员的政治身份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党的政治建设过程中,要通过对党员进行政治教育,严肃党的政治规矩,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明确党员的政治义务,保证每个党员都能够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为党,维护党的形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党员的政治素养和政治敏锐度,坚定党员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
通过改善党的组织建设明确党员的组织身份。通过健全各级党组织机构,实现对党员的有效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把“流动党员”和“失联党员”摸排到位、监管到位,保证每一名党员都定期参加组织生活,在组织生活中强化身份意识;要发扬党内民主,丰富党内组织生活的内容与形式,提高党员民主参与的深度与广度,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还要加强组织制度建设,严肃党组织纪律,培育党员的法治意识和纪律意识,促进党员严格按照组织纪律规范自己、按照组织程序约束自己。
在与群众的实践交往中培育行为身份意识。党员既是人民群众中没有任何特权的普通一员,又是区别于普通群众的具有特殊使命的中国共产党集体中的一员。因而,党员的行为身份意识是在与群众的实践交往中培育和生成的,只有在实践交往中敢于亮明党员身份,积极履行党员义务,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踏踏实实为群众服务,真真切切为群众做实事,得到群众的支持和认可,党员的身份荣誉感和自豪感才会不断生成和积累。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拥有8900多万名党员的伟大政党,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必须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激发每一名党员火红的初心和强烈的使命意识,凝聚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强大精神力量,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作者:孟献丽,系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宁波大学研究基地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