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这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为人类社会永续和谐发展所进行的积极努力。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我们要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机制,坚决同环境污染作斗争,真正把生态环境建设好,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生态文明是一种以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持续繁荣为基本特征的文明发展形态,建设生态文明,要牢牢把握“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科学论断所昭示的生态与文明发展的历史规律,树立人与自然、社会和谐相生的发展新思维,用生态理性取代经济理性,把追求整个生态系统的合理秩序作为人类行动的基本立场和价值准则。建设生态文明,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构建公平、正义、绿色、生态、和谐的全人类共享的新文明模式。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进一步凝聚绿色发展的共识。“绿色”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理念,也是实现生态文明目标的重要抓手。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在全社会凝聚起“绿色”共识。一是“绿色”就是发展。发展归根到底是生产力的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是坚持和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应有之义。二是“绿色”就是财富。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通过保护生态、建设生态,发展绿色新兴产业,带动绿色增收致富,不仅可以创造绿色福利、生态福祉,而且可以改变生产环境和生活环境,为我们带来巨大的精神财富。三是“绿色”就是民生。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和满足,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安全的食品、优美的环境,已经成为人们对高质量生活的一种现实诉求。而生态产品的短缺、良好生态环境系统的破坏、基本公共生态服务的缺失,在某种程度上会冲抵人民群众基于物质生活条件极大改善带来的幸福感。因此,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也是当前的民生之需。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加强制度约束。首先是健全制度约束体系。完善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制定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市民公约和乡规民约,通过各种群众性、公益性宣传,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其次是明确监管职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规定,对环境保护乃至整体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最后是加大问责追责力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加大环境督查工作力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强化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是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崇高事业。政府要在坚定不移推动绿色转型和绿色发展的同时,通过政策优惠、购买服务等措施,主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社会组织要在舆论宣传、提供专业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企业要形成集约环保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多为社会提供低碳、环保的商品。公民个人要树立文明的、健康的消费观和生活观,减少对自然的索取,形成节约的行动自觉。共建与共享相辅相成,共建为共享提供了可能,共享又可以促进共建。通过生态文明建设主体的共建,中国更加美丽,每个人可以共享更蓝的天、更绿的山、更清的水。
(作者:李秉文,系甘肃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甘肃行政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