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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2月24日 星期六

    浙江首推小学“推迟上学”

    一二年级学生不得早于8点到校

    作者:本报记者 陆健 《光明日报》( 2018年02月24日 04版)

        本报杭州2月23日电(记者陆健)浙江省教育厅23日发布指导意见,要求全省范围内各小学施行早上推迟上学工作,以确保小学生每天有10小时充分的睡眠时间、充裕的早餐时间、从容的上学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据悉,全省范围指导实施推迟上学,在全国尚属首例。

        睡眠在青少年成长发育期具有关键作用,浙江省的做法是一场守护孩子睡眠的“及时雨”。据介绍,此次改革计划在今年内对至少1个县(市、区)先行试点,并在2019年逐步推广到各县(市、区)小学。

        浙江省教育厅指出,各小学应适当推迟学生到校时间,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上午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时,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时30分。同时可借鉴宁波、拱墅、江山等地小学上午安排4个课时或3个课时的做法,将每课时教学时间调整为40分钟或35分钟,做到“长短课”相结合。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的国家规定,浙江省教育厅还要求各学校不得组织集体早自修,寄宿制学校也不得组织走读学生参加学校晚自修。推迟上学后,放学时间可按规定在校学习时间进行相应延迟。

        浙江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的做法不仅确保了小学生每天有10小时充分的睡眠时间,促进了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在落实幼小衔接、缓解小学“上学早、放学早、接送难”矛盾等问题上也具有现实意义,是提高教育服务能力的民生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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