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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2月03日 星期六

    山东淄博张店区:

    紧盯“四风”新表现 躬耕种好“责任田”

    作者:本报记者 赵秋丽 李志臣 本报通讯员 冯萍 《光明日报》( 2018年02月03日 03版)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本报济南2月1日电(记者赵秋丽、李志臣 通讯员冯萍)1月22日至26日,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纪委成立18个明察暗访组,对全区12个镇街、45个区直部门、3个垂直管理单位,在公务接待、发放福利、公车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7个方面进行明察暗访,查出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涉及6个单位9名工作人员。

        “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四风。我们紧盯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10种新表现,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张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孔杰说,通过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公开通报曝光的力度,真正使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成为硬约束,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监督问责不是目的,推进队伍建设是关键。张店区建立起“一线考察、能上能下、容错纠错”的干部工作新机制。考察在一线,破除“庸懒散”。党员干部脱下正装穿上迷彩服,每天开会做动员、扎在项目一线,挨家挨户做工作……在张店的各个项目现场,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景象。车站街道办事处的徐常同深有感触地说:“一线考察让干部工作更透明,干好干孬一目了然,特别是通报落后典型,让大家认识到工作再也不能应付了,纷纷比着干、争着干,唯恐落后。”

        一手抓“追责”,一手抓“容错”。张店区积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可进行容错的条件、程序,对干部在工作中出于公心但因经验不足或不可控的客观因素而出现的失误和不足,酌情予以宽容并给予纠正的机会。

        管好“微权力”,遏制“微腐败”。张店区把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点,瞄准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

        为了增强村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村民的知晓度,张店区实施村务民主听证会制度,村民代表对精准扶贫、旧村改造、征地补偿等各类民生事项进行听证表决,村干部就质询问题现场予以解释或答复,实现了村务管理由村干部“一头热”变为干群共承担。同时,张店区还推广村干部廉政大数据制度,建立“村官”廉政电子档案,由镇(街道)纪(工)委负责审查,并实行动态化管理。

        “下大力气抓好已有制度的贯彻和落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以‘钉钉子’精神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尽快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网格化监管,确保查纠‘四风’落实在平时。”张店区委书记孙来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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