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日电(记者张翼)国家统计局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脱贫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果。全国农村贫困人口明显减少,贫困发生率持续下降,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加快增长,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据对全国31个省区市16万户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按现行国家农村贫困标准测算,2017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30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89万人。贫困发生率3.1%,比上年末下降1.4个百分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6853万人,贫困发生率累计下降7.1个百分点。
全国农村贫困监测调查显示,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77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加894元,名义增长10.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1%,实际增速比上年快0.7个百分点,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1.8个百分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10.4%,实际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2.5个百分点。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分项收入增速全面快于全国农村居民。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210元,比上年增长11.8%,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2.3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3723元,增长6.9%,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0.9个百分点,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