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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2月02日 星期五

    “一带一路”召唤职教“走出去”

    作者:高莉 《光明日报》( 2018年02月02日 02版)

        【光明论坛】

        1月10日,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上的讲话中,李克强总理指出:“澜湄职业教育基地在云南挂牌,已为湄公河五国培养了上万名专业技术人才。”作为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举措,澜湄职教基地已经成为澜湄合作的重要成果。目前,已有包括3家湄公河国家高校在内的30家单位加入澜湄职业教育联盟,有力推动了“一带一路”建设。

        随着中国产能和装备制造企业“走出去”及沿线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的步伐加快,职业教育“走出去”越发显得急迫。截至2016年年底,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初具规模的合作区56家,累计投资185.5亿美元,为当地创造就业岗位17.7万个。然而,中国企业在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时面临着巨大的人才痛点。一些发展中国家没有成熟的产业和完善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建筑行业、交通运输业多呈“人才洼地”状态,中国企业需要大量一线技术工人,这就急需中国职业教育“走出去”,在当地培养既懂中国技术和设备标准,又懂汉语和中国企业管理文化的技能型工人与海外项目管理、运营、维护的全链条人才,帮助企业降低人力成本、获得本地化社会背景、促进民心相通。

        但是,职业教育“走出去”也存在不容忽视的投资和办学风险,还有很多政策的坎儿需要破除:部委间协作机制尚不健全;政策支持力度不够;遭遇他国“市场准入”限制;职业院校国际化能力不足。化解这些问题,需要协同攻坚。

        首先,探索将教育援外工作与“走出去”办学统筹推进。对于“一带一路”建设急需的重点区域和国家、重点职教项目优先纳入国家援外计划框架中。扩大教育部门参与和设计职业教育援外的整体规划和经费统筹的能力。实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与无偿贷款、技术支持“一揽子”援外政策,向发展中国家推行中国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项目、实训设备。

        其次,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给予“走出去”的职业院校实质性支持。健全由教育、发展改革、外交、商务、财政、国家汉语国际推广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及全国性行业组织共同参与的跨部门协作机制,多渠道筹措办学资源,合力解决“走出去”的布局设点、校舍建设、设备购置、师资派遣及奖学金支持等问题。盘活中央和地方的职教经费、资金渠道,并设立职业教育国际化专项经费,向“走出去”的职业院校适度倾斜。积极探索多方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发挥企业重要作用,从有教育需求的“走出去”企业中争取对职业教育的资金支持。可以出台类似孔子学院教师派遣优惠政策。

        再次,加快教育谈判,逐步开放职业教育服务贸易市场。积极推进职业教育融入“一带一路”行动以及双边、多边合作机制与中外人文交流机制,搭建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教育合作机制。加快教育谈判,分区域、分步骤争取我国企业集聚的重点国家开放职业教育服务贸易市场,逐步疏通政策性瓶颈,给予我国职校“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抓紧建立国家职业资格框架的同时,推动共商、共建区域性职业教育资历框架,逐步实现就业市场的从业标准一体化。探索建立沿线各国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促进教师跨国流动。

        最后,校企协同,增强职业院校国际化能力。企业和职业学校是中国职业教育走出去的“两驾马车”。应该指导和推动职业院校联合有条件的行业企业“走出去”,形成“企业走到哪里,职业教育就办到哪里”的模式。为规避办学风险,初期宜选择依托企业办职业培训中心、职业院校,或与当地职业院校合作办学、共建特色专业的方式,开展多层次职业教育和培训。根据沿线国家产业的人才需求,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开发与国际先进标准相对接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积极参与制定职业教育国际标准,培养适合国际化教学的“双语双师”型师资队伍。

        (作者:高莉,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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