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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1月30日 星期二

    中俄地方合作交流年

    延续好传统 开启新合作

    作者:常远 《光明日报》( 2018年01月30日 12版)

        新年伊始,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俄罗斯总统普京即在互致新年贺电时宣布,两国将于2018年至2019年举办中俄地方合作交流年。习近平主席指出,举办中俄地方合作交流年活动必将全面扩大和深化两国地方交往,使中俄世代友好、共同振兴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这标志着中俄新一轮国家级“主题年”活动拉开帷幕。

        中俄互办国家级主题年,始于2006年和2007年举办的“国家年”大型活动,双方分别在中国和俄罗斯举办了“俄罗斯年”和“中国年”,共举办500多场活动,涵盖政治、经贸、文化、军事、教育、科技、卫生、传媒、地方交往等诸多领域,有力促进了各领域交流合作,巩固了两国人民的相互理解和传统友谊,传承了“世代友好,携手共进”精神,成为中俄关系史上的一大创举。

        在“国家年”示范效应带动下,中俄两国自2009年起又连续举办五轮国家级主题年活动,频率之高,密度之大,在两国各自对外关系中首屈一指,成为双边关系中的“闪光点”和展示两国各领域发展成果的“大舞台”。在“中俄媒体交流年”落下帷幕之际即接续举办“中俄地方合作交流年”,将延续国家级主题年活动的良好传统,也顺应了两国地方交流合作的实际需求。

        近年来中俄地方合作蓬勃发展,双方建立了“长江—伏尔加河”“东北—远东”两大区域性合作机制,缔结了130多对友好城市及友好省州。举办中俄地方合作交流年,无疑将带动更多的地方、企业、人员加入中俄合作,也将为中俄关系发展创造新的增长点。相信中俄地方合作交流年将与业已举办的“国家年”“语言年”“旅游年”“青年友好交流年”“媒体交流年”一样,在两国地方间传播发扬两国世代友好、共同振兴理念,为中俄关系发展提供全新动能。

        (作者: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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