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 中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22日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做好宪法修改相关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常委会党组书记张德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党中央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保证宪法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加强法规备案审查工作,有效履行了监督宪法实施职责。
会议指出,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同时必须随着时代进步、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而不断完善。修改宪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通过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对于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修改宪法工作中负有重大职责。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坚定不移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宪法修改工作全过程。要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求,根据党中央的建议形成宪法修正案,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使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要以这次修改宪法为契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李建国、王胜俊、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