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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1月23日 星期二

    大学应在家庭教育上有所作为

    作者:王东 《光明日报》( 2018年01月23日 08版)

        【专家观点】

        我们这个时代,父母的系统教育始于“学校”,即这些父母都是经过学校教育毕业的。然而,我们也都知道,学校的课程体系中目前缺少“如何做父母”的教育,也缺少教育学生如何开展家庭教育的内容。

        家长教育需要家庭教育人才,此类人才目前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由社会机构组织的培训,例如“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培训,但对培训的效果和实质意义目前尚有一些争议。另一种属于学院派的人才培养,即在各高等教育机构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之下培养“家庭教育”方向的研究生,目前数量不是很多。总体来说,家庭教育人才的培养在高等教育机构仍处于边缘地位,系统的人才培养方案、完善的课程还有待开发。

        家庭教育人才培养的现状表明大学有着广阔的可作为空间。

        一方面,狭义家庭教育人才(从事家长教育的人员)的培养中,无论是社会机构组织的培训、还是学院派开展的培养,其最大的发展障碍是“家庭教育学科”建设的相对滞后。目前家庭教育学科还不是二级学科,显著制约了相关人才的培养进程。学科建设是大学的优势,承担起“家庭教育学科”建设的任务理应是大学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把家庭教育学科完善起来,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才能得到保障。

        另一方面,从广义家庭教育人才(父母和家长)的培养来看,大学仍需发挥重要作用。首先,大学生是未来的父母,高校需要面向大学生开设“家庭教育”课程,为其成为合格父母、能开展科学的家庭教育奠定基础。其次,从未来“父母”的角度来看待我国中小学生的话,当前中小学人才培养模式中,如何将“培养合格父母”的教育理念纳入其中?这需要高校科研工作者进行相关的课程研究、政策分析、改革方案的设计。

        此外,在家庭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中,特定类型的大学应发挥重要作用。2015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就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对各地教育部门、中小学幼儿园提出明确要求。该指导意见的实施,强化了学校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职责。在此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家校合作”成为共识,广大中小学教师承担着与家长沟通、指导家长家庭教育的职责,因此,提高教师相关能力成为广大中小学校的一种新的诉求。教师教育培养过程中,师范大学要率先回应这一需求,切实将“家庭教育素养”融入教师教育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之中。

        (作者:王东,系首都师范大学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

        (本报记者 王庆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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