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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1月20日 星期六

    干部用权规矩 百姓办事方便

    ——河南潢川多举措规范小微权力

    作者:本报记者 王胜昔 本报通讯员 晏乾坤 《光明日报》( 2018年01月20日 02版)

        “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制定各类事项办理流程图,干部有什么权力,俺们办事该找谁、带着什么材料、多长时间可以办完,都一清二楚。现在来办事,明显感到效率比过去高多了,如果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低,我们还可以依清单直接督促他们。”1月12日上午,到潢川县交通运输局办事的冯长银说,交通运输局墙上悬挂着一幅幅规范的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让前来办事的群众直观明了地知晓办理事项、办理依据、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和所需材料,大大方便了办事群众。

        为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河南省潢川县纪委进一步推进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在群众服务事项联系紧密的公安局、国税局、人社局、交通局等5个职能部门,要求根据本部门业务要求和程序,“编清单、固流程、晒权力、强监督”,逐项制定本部门职权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重点对每项工作事项名称、实施责任主体、权力事项依据、权力操作流程、过程公开公示、运行风险点等六个方面进行图解,进一步规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具体事项的办理流程,使干部用权有规矩、群众办事有指南、民主监督有依据。

        清单制定了,如何才能让群众知晓,真正做到公开透明是关键。该县各试点单位构建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通过公开栏、LED显示屏、编印图册、网络媒体等途径,公开实行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使群众“人人知晓流程、个个监督权力”,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以前,我们办事无章可循,工作中经常凭经验,有时候也难免会夹杂人情关系的因素。现在权力受到限制,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该怎么做,都写得清清楚楚,厘清了职能部门干部权力边界,清除了人为设定的障碍,使权力运行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规范、规范有依据,使干部用权不能任性、不敢越界。同时,所有行政事务可通过集体研究,减少了风险,免得一些干部自行决定行政审批和许可的随意性。”潢川县纪委党风室主任李俊说,现在,只要群众按照权力规范一次性提供相关资料,剩下的都是试点单位干部的事,真正让“群众少跑腿、干部多跑腿、数据多跑腿”,实现了“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资料备查”的特色办事模式。

        随着小微权力清单的完善和深入,“按单办事”的意识也越来越深入到干群心中,干部履职尽责由过去不敢作为、不会作为向积极谋划创新转变。潢川县交通运输局纪委书记谢浚介绍,执法所2017年探索创新查处分离和缴罚分离,受到了省市相关领导的高度评价。实施执法稽查与受理处罚相对分离机制,稽查人员负责立案与调查取证,在证据充分后,案卷移交运政执法专门的案件受理部门,决定是否受理与处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则负责对整个案件进行监督,形成运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三重机制。实施行政处罚与罚款缴纳相对分离,运政执法机构确定具体代收罚款,由当事人自己到县财政收费大厅缴费,杜绝运政处罚案件中乱罚、乱收、乱支现象的发生。

        “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是新常态下反腐倡廉工作一项非常有效的举措,监督制约新机制在试点单位运行以来,切实转变了干部作风,大大缩短了办事周期,让干部服务意识显著增强,提高办事效率和群众的满意率,有效防止了微腐败的发生,取得了一定成效。”潢川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黄玉武说,“在小微权力运行监督执纪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了工作程序和相关制度,真正做到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确保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本报记者 王胜昔 本报通讯员 晏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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