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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1月17日 星期三

    青岛市李沧区

    重拳整治“机关病”

    作者:本报记者 刘艳杰 《光明日报》( 2018年01月17日 01版)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本报青岛1月16日电(记者刘艳杰)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一名机关干部因传阅重要文件不及时造成工作延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调离原单位。这是李沧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重要指示精神首个问责案例。

        2017年12月28日,李沧区委六届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兴调查研究开展“机关病”十治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决议》,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推动“机关病”整治工作具象化、习惯化,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表率的干部队伍。

        “这次出现的问题,暴露出我区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思想麻痹懈怠,工作作风涣散,这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必须从严整治、坚决查处。”李沧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仲伟富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开展“机关病”十治行动专项巡察,在全区抓典型,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

        “社区换届中,经查确属诬告、诽谤、诋毁、造谣、捣乱的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纠,从严处置;因自身原因致使市区两级重点项目、政府实事等推进迟缓,没有按时完成年度节点任务的,不能提拔重用;在约谈函询过程中不如实汇报,甚至隐瞒事实或编造谎言对抗组织调查的,严肃问责……”在“机关病”十治专项行动中,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李沧区聚焦干部队伍在工作状态、工作能力、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懒、散、假、空、庸、瞒、推、混、拖、慢”这十大方面问题开展整治。

        与“机关病”十治专项巡察、机动巡察相配套的,是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问责办联合成立的“五位一体”督查组。据悉,督查组每天按15%的比例,对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紧盯“机关病”问题,对查出的问题给予负责人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相应处理。

        因铁路青岛北站路灯故障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李沧交通商务区建设办公室工程建设部副部长周某等5名负责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个处理结果让人感到震撼。”李沧区一名机关干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问责案例让人警醒,也说明李沧区纠正“四风”雷厉风行,绝不是一句空话,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他会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从自身做起狠抓工作作风建设。

        在整治过程中,李沧区还特别注意强化结果导向,落实节点评价机制,表彰一批先进典型,问责一批落后典型,记入干部正负面清单、不得提拔重用清单,建立正、反面典型“事例库”和“人物库”。据悉,被“五位一体”督查组约谈或者通报3次以上的,不得提拔重用。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青岛市李沧区委书记王希静说,“干部的价值在于干事,李沧区将更广泛、更有效地调动起干部队伍干事的积极性,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以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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