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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1月17日 星期三

    乡村振兴 供销社能为农民做点啥

    作者:本报记者 李慧 《光明日报》( 2018年01月17日 10版)

        江西省龙南县腐竹合作社创新服务模式,带领农户致富增收。廖彩新摄/光明图片

        最新数据显示,2017年,供销合作社全系统销售额达5.4万亿元,资产总额达1.5万亿元,基层供销社乡镇覆盖率从2012年的56%提高到目前的95%。

        数据映射着变迁,变迁折射着历史。

        随着商业化大潮的来临,供销社这个具有历史感的名字,曾一度淡出人们的视线。如今,在改革创新中,供销社与农民的距离更近了,关系更亲了,农民群众说“供销社又回来了”。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今天,供销社应如何转变思路、创新理念,做大做强为农服务产业链?如何紧贴“三农”走活发展的一盘棋?老供销对此展开了新探索。

        完善服务体系:

        从“卖产品”到“卖服务”

        这几年,在广大农村,一种“土地托管”服务让种粮农民收获了便利和实惠。

        “俺把大田托管给供销社后,耕地、播种、管理、收获等环节都不用自己干了。”河南汝南县板店乡魏岭村村民魏毛旦告诉记者,他把家里的20多亩大田全部交给“永红种植专业合作社”托管后,不但能够安心在外打工,地里的收入也比自己种植增加了两万多元。

        通过“大田托管”模式,基层供销社提供全方位的“保姆”服务,不管是田间技术指导,还是防虫技术指标,都有专门的“庄稼医生”上门服务,村民在种田过程中实现了无忧种植。

        “我们面向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断优化和创新服务供给,供销合作社已经从以流通服务为主,拓展到为农服务各领域、农民生产生活各方面,这是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带来的根本性变化。”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介绍,目前“土地托管”服务已推广到全国29个省份,托管对象从大田托管发展到草场托管、林果托管、高原农业托管,服务内容从农资供应延伸到耕、种、管、收、售各环节,土地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超过1.4亿亩,探索了“大国小农”基本国情农情下,以服务规模化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新路子。

        王侠介绍,2018年供销社将加大土地托管服务推广力度,探索适应不同地区、不同作物生产特点的多种社会化服务形式,提升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加强利益联结:

        让农民分享更多增值收益

        “宛若一梦到江南,世外桃源话农桑。”每年五六月份“桑葚采摘节”,在河北省灵寿县“幸福小镇”,游人可趁着晨间的清风,在果园尽享采摘乐趣;午间则可避开骄阳,悠闲地在亭中品尝一杯桑葚果汁;晚间可以漫步湖边,或垂钓,或享受农家宴。

        由灵寿县青同镇供销合作社领办的青同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打造的这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实现了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曾经靠天吃饭的半荒地摇身一变成为林荫环抱的生态园林。

        这是供销合作社发展高效农业的途径之一。五年来,着眼于农业的高效增长,供销合作社系统以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突破口,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创办了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把农民组织起来,把土地集中起来,把生产要素整合起来,促进农业生产从“单打独斗”到“规模经营”,与农民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王侠介绍,五年来,全国供销社系统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9万家,总数达到18.6万家,入社社员1582万户,进一步密切了与农民的联系;新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12.1万家,总数达到40万家,基本形成了形式多元、覆盖广泛的基层服务组织体系。

        在与农民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相融交织中,供销合作社完成着自身的改革与成长。“未来还要加快推进基层社改造,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广泛吸纳农民参加基层社,规范利益分配关系,加快办成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让农民更多受益。”王侠说。

        王侠表示,为完善为农服务体系,2018年供销合作社将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构建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体系;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构建联结产地到消费终端的农产品市场网络;加强农村电商平台和县域物流配送网络建设,加快建设县域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配送站、村物流配送点,打通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

        (本报记者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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