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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01月08日 星期一

    医保控费须从年初开始

    作者:罗容生 《光明日报》( 2018年01月08日 02版)

        【光明时评】

        去年年底,医保控费又成热点,“某地三甲医院紧急停用部分医用耗材”“某医院设定费用上限,到额度后赶患者出院”“某地慢性病药品只能开一周,上限300元”之类的消息传开,引发公众关注,更引发部分患者担忧:“医保是不是已经没钱了?”

        作为社会保险基金之一,医保基金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制度上,设计了多道防线确保安全,即使稍有透支,还有财政来兜底;具体执行上,绝大多数地区医保基金实行的是总额控制的支付方式,保证了费用不可能突破总额,基金稳定运行是有保障的。从相关权威部门公布的结果看,各省份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均有结余,部分地区甚至存在结余过多的问题。正如有论者指出的,相关利益方拿“医保控费伤害患者利益”来说事,有借机摆脱医保控费约束、谋不当利益之嫌。

        医保控费源于医保收入有限与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需求不断增长的矛盾,在医保基金供给总量适度增长的同时,大力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医保控费的本质。近年来,国家对医保控费越来越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提出了具体要求,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已从单纯的医保业务工作转变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

        医保控费,控的是医疗机构的费用总额,不针对群众个体。医保控费不是不让群众用好药、享受优质服务,而是要求医疗机构加强技术和管理,减少费效比不高的辅助用药、超常规用药和高值医用耗材,降低单项医疗成本,在保证质量的同时将医疗总费用降下来,这是可行的,也是合理的。当前,个别医疗机构不从机制体制入手,不敢动既得利益者的“奶酪”,简单地将任务分到科室,科室分给医生,医生又将控费压力转到患者身上,将深化医改的好经念成了“紧箍咒”。一些监管部门平时不管不查,美其名曰“只要结果不管过程”,年底发现要超标了,才仓促发声、突击发文、突击检查,既无法挽回已造成的基金损失,又给群众造成不便。

        医保控费离不开群众支持,必须坚持合理的费用分担机制,让群众参与控费。目前,我国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强调“保基本、保住院、保大病”,治病时个人要负担一定的比例:费用大,自身负担大;费用少,个人负担省。这样就能引导群众合理选择经济有效的治疗方案,适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这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如果一味强调提高待遇,不考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将各类昂贵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塞入医保范围,将医疗保险福利化,造成治病花了多少钱与个人无关,就会削弱群众参与控制医疗费用、节约医保基金的动力,必定不可持续。

        推动医保控费要结合推进医改来实施,保障医生的合理收入。医疗、医保、医药政策必须联动,以药补医机制必须彻底破除。当体现医生技术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合理了,当医生的收入与医院药品、耗材、大型检查等业务收入不再挂钩了,让医生积极推动“花小钱治大病”就不难实现。

        作为监管部门,抓医保控费必须常态化。年初要有明确任务目标,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时监控监测,定期调度检查,将医疗费用在一定范围排序公开,让不合理费用较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出出汗”,防止酿成“大病”。

        (作者:罗容生,系基层医保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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