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
许多陈规陋习顽固地渗入到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容易让人见怪不怪。因此,推进移风易俗,要积极发挥群众的主体地位,讲究方式方法,才能事半功倍、取得实效。
近年来,泉州针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广泛动员群众,深入开展“深化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活动,其经验和做法值得肯定。
泉州市在推进文明新风形成的过程中,没有采取简单粗暴的令行禁止,而是发挥村规民约治理作用,以村(居)民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为切入点,引导村(社区)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内容融入其中。同时,当地针对“输人不输阵”、乐善好施的闽南文化特质,倡导形成“不比阔气比公益,不讲私面讲奉献”的社会风气,把节约下来的礼俗开支,捐赠给“奖学奖教”、老年事业、社会救助,提升了城乡的文明素养。当地还重视以文化人,组织乡镇、村(居)开展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注册成立文艺团体800多个。千支南音队、上百支篮球队活跃在乡村,让越来越多的村民从酒桌、赌局转到球场、图书室、戏台。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泉州移风易俗的成功经验表明,只要下得细功夫,就能取得真效果。
(本报记者 高建进 见习记者 刘成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