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加速新兴交叉学科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5月3日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讲话精神的应有之义,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的重要内容,具有重要的学科建设意义、理论创新意义和法治实践意义。新兴交叉学科是传统学科的衍生,是法学学科新的增长点,最有可能产生重大的学科突破和革命性变革,也最有可能回应和解决现实生活中重大复杂的社会性问题和全球性问题,推动法治实践的不断深化。我国现行的“理论法学+部门法学”的传统法学学科体系,已滞后于社会变革和法治实践,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法学学科体系完善的障碍。
其次,法学新兴交叉学科的形成和发展要着力研究对象的确定、法科属性的提炼和知识的体系化。新兴交叉学科能否成为一门成熟的学科,能否推动中国法治事业的发展,首要的是以问题为导向,提升学术研究水平,形成固定的研究对象,同时,还要将其他相关知识与法学原理实现实质性融通,这需要不断提炼和发掘其法学学科的基本属性。当然,最为重要的是要形成自己独特的知识谱系。
最后,学界和政府应该通力合作,推动法学新兴交叉学科的形成和发展。一方面,作为学术群体,法学研究者应该更新观念、知识和研究方法;另一方面,作为政府或教育管理者应该通过规划布局、政策导向及保障机制推进学科的交叉和融合,推动新兴学科的兴起。只有多管齐下,才能推动法学新兴交叉学科的发展。
(作者:冯果,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