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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12月25日 星期一

    徒手接人者无论结果如何都应被敬重

    作者:王远山 《光明日报》( 2017年12月25日 02版)

        【新闻随笔】

        近日,在西安发生了一起坠楼事故,一名女子从11楼高空坠落,正在巡查的保安李国武伸手试图接住这名女子,却不幸被砸,两人当场身亡。据知情人和目击者称,女子与他人发生争吵,一度站在窗口,李国武在楼下呼喊试图劝阻。当女子坠楼时,“保安在底下愣了有一秒钟,他反应过来后,伸出手准备去接呢,结果被女子砸中倒在地上,流了很多血。”120赶到后,证实两人已死亡。

        一人坠楼,却造成两个家庭的破碎,这是谁也不愿意看见的沉痛悲剧。李国武救人身亡的行为在网络上引起了诸多争议。有人觉得李国武人挺善良,就是缺乏常识,不知道高空坠物的势能有多大。更有甚者,还用了“智商欠费”等轻飘不屑的词语评价李国武的徒手救人行为,大有将其视为徒有其勇的莽夫之意。

        所幸当地政府并没有迟疑。事发后,西安市市长在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各方面妥善处理,并联系企业,支持给李国武申报“见义勇为”称号。12月13日下午,西安市人社局认定李国武的意外死亡属于因公死亡。除了由政府、公司对李国武进行经济补偿和关怀保障以外,坠楼女子家属也已和李国武家人联系,表达歉意并表态会尽力给李国武家人进行补偿。

        现实中的妥善处理令人心暖,但网络上出现的争议却令人深思:当高楼在现代生活中分量越来越大,看见有人坠楼时,近在咫尺的你伸不伸手?我们该怎么办,我们该怎么看?

        不伸手的理由有千万条,毕竟每个人的处境都不一样,很难苛责每一个人都做到奋不顾身。而伸手的理由只有一条:生命可贵,无论大人小孩,无论男人女人,都是有共同感情的同类。这就是孟子所说“孺子将入于井”“嫂溺则援之以手”,如果没有相当的情感,没有相应的行动,则“是豺狼也”。

        对于那些伸手去接坠楼者的人,无论他们是出乎本能忘记了危险,还是出乎本能,明知危险却克服了对危险的恐惧,都只能给予敬重。因为他们的行为,是最高的人性闪光。“天地之大德曰生”,从这一点上看,任何活着的人都没有资格去贬低一个舍己救人的人。

        现实中的问题是,一些人认识不到舍己救人者本身的价值和意义,却喜欢用功利的结果论来判断行为的价值和意义。比如如果成功救下孩子或女子,徒手接人者就会被视为英雄,如果没有救成或者双双死亡,就会被认为“白救”或“白死”。殊不知很多时候,成功与否几乎只有“天知道”。其实,在善念发出、脚步迈出的那一刻,无论结果如何,人类的英雄都已经诞生。

        在某种意义上,正是因为英雄的不断出现,人类才能得以向好和延续,才能避免普遍地堕于恶、堕于平庸。如果不能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之于人的意义,就会昨天纠结于大学生该不该救老农,今天以救援成败论徒手接人,而明天可能还会有更多相关争议。

        在充分肯定舍身救人者行为的基础上,做好更多的防护措施,增加社会关怀,尽量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才是表达敬重之外真正需要注意和努力的方向,而不是对既定的事实冷眼旁观、说三道四,让悲上加“悲”,寒了好人的心。

        (作者:王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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