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时】
本报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靳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22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将医改中行之有效的政策用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鼓励社会办医,明确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同等政策。
在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方面,草案提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本服务区域内的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和医疗需求,建立服务团队,与居民签订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作草案说明时表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旨在落实宪法关于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保护人民健康的规定;引领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大局;推动和保障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
草案明确了医疗卫生事业是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要以人民为中心。草案提出公民依法享有健康权,国家和社会依法实现、保护和尊重公民的健康权;同时也明确了公民相应的义务,如根据近年来的改革实践,明确提出“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