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相关规定,光明日报社决定撤销光明日报华南新闻中心,并已依法办理了注销备案,同时依法办理了原珠海市划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原华南新闻中心公章和证照也已登报声明作废并在公安机关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光明日报华南新闻中心的名义进行一切活动均属违法,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光明日报社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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