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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7年12月04日 星期一

    青岛市李沧区:打击商标侵权行为 维护市场主体权益

    作者: 《光明日报》( 2017年12月04日 16版)

        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农贸市场设立的公平秤

        近年来,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一些不法企业采取“搭便车”的方法,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不但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标权利人的商标专用权,影响了商标权利人的信誉和形象,给企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此,青岛市李沧区市场监管局加大监管力度,严查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积极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着手监管 切实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李沧区市场监管局将日常巡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在全面开展市场监管巡查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商品和重点区域的检查,始终保持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高压态势,依法查扣侵权产品和标识,有效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2017年7月,依法对青岛某木业公司生产销售假冒装饰板材案进行了查处,查扣各类侵权装饰板材2116张、违法经营额149980元。由于涉案金额超过追诉标准,李沧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向公安机关进行了移送。

    联手企业 依法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时主动联手品牌企业,加强信息沟通和技术合作,开展“联手打假”行动,形成打假合力,利用企业拥有打假专业人才和先进设备等优势,推动商标保护工作深入开展。2017年9月,李沧区市场监督局与斯凯奇公司密切合作,查扣北京某商贸公司假冒斯凯奇美国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没收侵权斯凯奇旅游鞋275双,罚没款59.189万元。

    携手群众 全方位打击商标侵权行为

      群众消费涉及市场的各个行业,比市场监管部门有着更为灵活、宽泛的线索基础。根据群众、企业的申投诉或举报,开展有针对性的打假执法行动,针对消费者日常消费的重点领域,如汽车配件、手机、服装、箱包、家用电器、洗化用品等,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和“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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